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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守护青绿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2026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落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作为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类型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呼伦贝尔草原广袤、林海绵延,河湖湿地星罗棋布,肩负着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政治任务。近年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目标,坚持协同共治、打击震慑、修复治理、普法浸润一体推进,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大美呼伦贝尔,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构筑牢固法治防线。
深化联动协同,构建全域共治防护体系
呼伦贝尔市坚持把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摆在政法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顶层统筹,打破地域、部门壁垒,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生态司法保护格局。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统筹全市政法资源,健全跨部门、跨旗市区、跨区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推动本地政法单位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深度协作,将执法司法全链条融入生态保护大局。
聚焦毁林、毁草、毁湿、非法开垦、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突出生态风险,统筹部署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层层压实生态保护法治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统筹,政法机关各司其职,林草、生态环境、水利、农牧等行政部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打通地方与重点林区、跨区域司法保护链条,推动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生态治理实际效能,实现生态保护执法司法“一盘棋”。
立足市域地域辽阔、生态要素复杂的实际,完善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司法双向联动机制,规范线索移送、联合巡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工作流程。针对呼伦湖流域、大兴安岭林区等重点生态板块,深化跨旗市区、跨盟市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着力破解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不同步难题。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作用,市综治中心建立山林土地纠纷“行政调解—仲裁裁决—司法保障”闭环处置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从源头上减少生态领域信访风险。2026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中心累计受理山林土地纠纷2656件,办结2373件,实现生态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
坚持重拳严治,筑牢生态安全法治防线
坚持重拳出击、利剑护绿,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向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亮剑,切实守护草原林海生态本底。2025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先后组织召开毁林毁草毁湿违法犯罪打击处置部署会、调度会、案件研判会10余次,统筹推进案件办理,推动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持续释放破坏生态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
公安机关深耕生态警务建设,全面落实生态警长制,建成41个生态警务室,组建1640人的生态义警队伍,运用无人机、大数据、热成像技术打造“空地一体”巡防体系,巡护触角延伸至草原、林区、河湖等偏远区域,实现全域动态巡查防控。202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侦办毁林毁草刑事案件330起,办理林草行政案件555起,新发案件同比下降80%;重点区域违规放牧率由40.1%压降至4.4%,盗挖野生药材、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聚焦寒温带重点林区,完善涉林违法犯罪数据库,近三年累计立案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4579起,侦结14270起,打击处理13471人,收缴大批野生动物、渔获物,筑牢生物多样性安全防线。


检察机关用好“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抓手,以卫星遥感、无人机勘查赋能法律监督。近三年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41件,制发检察建议285件,督促修复林地360亩、草原5.7万亩,追缴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2908万元,追回应缴资源税费730万元。承担跨区域案件集中管辖职能的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自集中管辖以来受理环境资源案件464件、结案457件,通过个案裁判划清生态保护法律红线;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2025年以来办理环境资源类捕诉案件779件、公益诉讼案件137件,有力破解跨地域生态案件办理难题。
深化惩修并举,实现生态治理标本兼治
改变“重惩处、轻修复”传统司法模式,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大力推进从“一案了之”向“惩治+修复”转变,严格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原则,让受损的草原、林地、湿地得到实质性修复。
因地制宜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多元化替代性修复模式,把当事人主动开展生态修复作为量刑、不起诉的重要考量,倒逼违法主体扛起生态修复责任,全市累计督促认购碳汇3204吨。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修复新路径,组织增殖放流140万尾,督促恢复林地、草地5800余亩。
全市两级法院深化“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依法打击遗址损毁行为,以司法守护草原长城文化遗存。司法行政部门严格对照立法计划,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清理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一批地方生态法规制度,夯实生态保护制度根基。
聚焦呼伦湖、辉河、莫和尔图湿地公园、大兴安岭重点林区,布局建设一批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推动案件办理与原地生态修复深度结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山复青、水复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抓实普法赋能,构建全民护绿共治格局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立足边疆牧区实际,打造场景化、品牌化生态普法矩阵,推动生态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凝聚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的强大合力。
紧扣《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地方生态保护条例,做实双语普法,把法治声音送到蒙古包、偏远牧点、深山林场、边境一线。连续三年开展“法治夜市”品牌宣传,在商圈集市设置宣传点位,通过法律咨询、案例宣讲、互动竞猜,把生硬法条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创新融媒体普法,精心制作短视频、动漫、普法情景剧,多部作品获评自治区优秀法治宣传文化作品,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送典型案例与法律解读,不断放大线上普法声量。
做实线下实景法治课堂,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庭审开放日、以案释法宣讲,组织企业经营者、行政执法人员旁听破坏生态案件庭审。广泛开展生态法治宣传“五进”活动,推动普法进牧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林场,围绕爱鸟护鸟、湿地保护、林下资源管护开展专题宣传,直观讲清非法开垦、盗猎毁草的法律后果,持续提升各族群众生态法治意识,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护绿的浓厚社会氛围。
2026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在呼伦贝尔举办,这既是对我市得天独厚的生态禀赋、持之以恒的生态治理实践的充分认可,也是对全市政法生态法治保障工作的全面检阅与有力鞭策。立足新起点,呼伦贝尔市政法系统将以此次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为契机,持续健全协同联动、严打整治、惩修并举、普法赋能的全链条生态治理工作体系,持之以恒抓实生态执法司法、守护北疆绿水青山,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政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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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0818/7442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