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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媒体”视域下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机遇、挑战与应对
作 者
崔海教,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
王晓洁,同济大学国家创新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李文娟,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研究员
2019年1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举行的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媒体不断发展,出现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导致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新闻舆论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四全媒体”作为党中央面对媒体格局新变化提出的新概念,首次对全媒体时代下的媒体形态从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予以了十分形象的阐释,明确指出了今后一段时间媒体融合发展的方向目标。“四全媒体”建设是传统媒体转型升级、破茧成蝶的一次难得发展机遇,研究探讨“四全媒体”的建设对策,对推动媒体高质量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建构和现实指导意义。目前学界和业界对“四全媒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才培养、传统媒体发展转型、具体公共危机事件的个案信息发布等方面,对“四全媒体”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方面鲜有涉及。为此,本研究聚焦“四全媒体”理论框架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四全媒体”的概念内涵和外延,探索“四全媒体”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由此提出“四全媒体”建设与社会治理有效结合的实践路径。
01
“四全媒体”的现实背景、概念内涵与发展特点
媒体融合发展是个渐进过程,其时代性主题概念的凝练也经历了传统媒体、新媒体、全媒体、“四全媒体”等不同的阶段。因此,深入研究“四全媒体”在推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就必须首先对“四全媒体”提出的现实背景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厘清其概念发展脉络,分析其时代发展的新特点。
(一)“四全媒体”的现实背景
“四全”是对全媒体分别在时空、技术、社会、生态四个维度上的阐释。新时代“四全媒体”的提出直接反映了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现状。
一是技术发展突飞猛进。在通信技术方面,如今中国大部分地区已步入5G网络时代,民众网上冲浪体验感大大提升;在高清技术方面,2012年诞生了4K技术,2020年8K技术逐渐普及,2021年中央电视台8K超高清频道试播,2022年北京冬奥会首次规模化采用8K技术直播。此前,网络用户必须下载视频后才能欣赏内容,而随着流媒体技术的发展,如今网民可“即点即看”,线上会议、网上直播、网络视频、网络广告也因此大大普及。
二是网民日益增多。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公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较2022年12月增长110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6.4%;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手机网民规模高达10.76亿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9.8%。由此可见,手机端已经成为民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
三是媒介形态更加丰富。近年来,国内短视频媒体、直播媒体、社交媒体、电商媒体纷纷崛起,并不断发展出细分子类。例如,社交媒体可进一步划分为交友类社交媒体,如微信;职场社交媒体,如脉脉、领英、钉钉;生活方式类社交媒体,如小红书;视频类社交媒体,如抖音、快手;线上阅读类社交媒体,如知乎、起点、七猫、番茄等。需要说明的是,社交媒体功能重叠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同内容平台的跨界整合日益频繁,如各类平台纷纷带货,整合社交、电商、娱乐、新闻等功能;诸多电商起家的平台积极布局短视频业务扩大引流范围、增加利润增长点。
(二)“四全媒体”的概念内涵
“四全媒体”概念源自于“全媒体”,而“全媒体”是在传统媒体到新媒体演变的背景下提出的。“传统媒体”概念是伴随新媒体的出现而诞生的,一般情况下,“传统媒体”是指代新媒体出现之前的媒体形态,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电报、电话、户外广告等,表现形式主要有文字、声音、图像等,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局限。“全媒体”最早在1999年由一家美国媒体公司提出,英文为“omnimedia”,在国外并未引起关注,在国内却引起诸多的业界探讨,因此,“全媒体”概念的提出带有鲜明的中国媒体发展烙印。《辞海》(第七版)对“全媒体”的定义是:“整合文字、图片、动画、音频、视频等各种传播技术,通过印刷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各种传播渠道,全方位地传播信息而形成的媒体形态。是媒体融合的产物”。
2006年年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研发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并规划了“全媒体资源服务平台”“全媒体应用整合平台”和“全媒体经营管理技术支撑平台”等建设项目,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正式用文件提出“全媒体”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媒介发展方向。2007年也因此成为传统媒体发展迈向全媒体的重要一年。此后,各媒体机构大力部署电子报纸、电子期刊、网络文学、网络数据库、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网络游戏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微博、微信相继出现,多种新兴的社交媒体崭露头角。
2018年则是“全媒体”转向“四全媒体”承前启后的重要节点。中国的市场化媒体及官媒均在2018年掀开了媒体融合建设的重要新篇章。市场化媒体层面,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用户数量爆炸式增长,直播业态进一步发展成熟,社交媒体大大普及;官媒层面,2017年,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中央厨房”正式建成投入使用,带领央媒进入媒体融合发展时代。2018年3月,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整合组建成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同年,党中央提出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任务。2020年年底,县级融媒体中心基本实现全国全覆盖,媒体形态不断丰富,“四全媒体”成为新时代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要求、新方向。
(三)“四全媒体”的发展特点
在“四全媒体”发展视域下,媒介生态出现根本性改变,与传统媒体相比,呈现出诸多新的发展转向与发展特点。
一是在新闻传播渠道方面,从主流媒体为主转向主流媒体、平台型媒体、自媒体共同发力。近年来,媒体技术的发展导致一大批平台型媒体诞生并发展壮大。除多年前便起步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外,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型媒体纷纷崛起,普通网民得以在这些平台上实现低门槛、无障碍、无边界地分享所见、所闻、所感,在增加传播主体、丰富传播内容的同时,也提供了社会治理的新渠道。如2022年11月发生的黑龙江肇州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奶茶店执法不当的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各大短视频、社交媒体平台广大用户的转发、评论,舆情汹涌,当地政府迅速公开回应批评执法人员故意刁难、滥用职权。
二是在信息发布主体方面,从专业采编人员为主转向多元主体融合共生。随着短视频、社交媒体等平台型媒体的崛起,信息内容生成、传播的门槛大大降低,普通网民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的转发、评论造成的传播效应即等同于媒体传播行为,网络“意见领袖”的数量爆发式增长,极大程度上影响了话题的议程设置及其发酵、解决过程,用户生成内容(UGC)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可谓“人人皆为记者”,推动了媒体生态与社会治理格局的创新。如在2022年徐州“铁链女”事件的曝光及解决过程中,“铁链女”丈夫发视频是传播起点,网络主播加以宣传是扩大事件影响力的转折点,广大网民转发、评论则是最终督促当地政府积极作为的关键点。其中,非新闻专业从业人员的网络主播、自媒体人及网民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是在内容发布形式上,从精编为主、三审三校转向即时发布、智能发布。随着网络新媒体发展,媒体内容的“即拍即发”以及“直播”、智能剪辑日益普及、影响力逐步扩大,大大突破了以往媒体“精编为王”的惯例。各大主流媒体及市场化媒体平台均十分重视智能发布技术的创新与完善。如央视、新华社等高度重视直播新闻策划,2017年新华社和阿里巴巴集团共同投资成立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公司“新华智云”,旨在用智能技术赋能内容行业,帮助内容生产者更好、更快地采集和处理新闻资源;2020年12月31日,新华社26个国内分社联动,开启24小时全媒体直播《大国小村的那些脱贫故事》,总浏览量破亿。
四是在报道内容上,从正面报道为主转向问题报道与正面报道共生。“四全媒体”时代,媒体对传播社会正能量的报道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如好心人徒手接住坠楼孩童、疫情防控期间白衣战士倾情奉献等。与此同时,“问题报道”的影响力也同样巨大。比如,河南一市委书记在机关食堂掌掴市政府秘书长、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地区保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此类事件经网络曝光、传播、发酵,引起多方关注。媒体的介入有利于推进事件解决,但部分地方政府处理舆论影响不及时或者回应不妥当,也可能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从上述“四全媒体”的发展转向来看,与单纯强调媒介形态的“全媒体”不同,“四全媒体”更强调传播的社会性,具有四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全程报道。即从传播时间来看,5G、流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媒体基本可以同步记录、传输所见所闻,新闻报道几乎可以全程记录、全时传播、同步呈现。二是全息展示。即从传播空间来看,物联网、大数据以及拍摄技术的发展,使得物理信息的传播更逼真、角度更全面,视频、图片、文字、音频等可以“一屏化”呈现,事实的呈现角度增加。三是全员参与。即从传播主体来看,智能终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媒体发布门槛,社会治理的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拿起手机,人人都可以是记者,人人也都是被报道者;人人监督别人,人人也被他人监督。四是全效获取。即从效能维度来看,通过数据采集、筛选、互动、放大、聚合、动员等技术,媒体的传播功能更为全面,传播效果更精准、到位,传播过程中的信息损耗更少、效率更高,受众的体验感被最大程度地满足。全效媒体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使用便捷、传播精准、目标直达、功能全面、结果有效。
02
“四全媒体”视域下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作用
在当前社会治理体系中,媒体既是社会治理的对象,也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乃至成为社会治理主体,发挥着保障、引导和协调的作用。比如,近年来就有学者提出“新闻行动”概念,指出新闻传播有助于促进和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强调新闻媒体的社会主体性功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上述目标,媒体的作用不可或缺。事实充分证明,在“四全媒体”视域下,媒体可以在扩充社会治理主体、拓宽社会治理渠道、推进社会治理全面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扩主体:拓展充实社会治理主体
由于在报道主体上,从“有专业门槛”转向“无专业要求”,内容制作上从“有精编要求”转向“无精编限制”,报道管理上从严格管理转向自主播发,报道内容上从“正面报道为主”转向多种类型共生,媒体内容制作门槛大大降低,更多主体进入舆论场,依靠媒介影响力获得了治理能力的“赋权”,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媒体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治理的方式与效果,在一些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事件中,扩大了范围的媒体,特别是一些有影响力的自媒体“意见领袖”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影响和推动了事件的解决。比如,2020年5月11日,湖南郴州“大头娃娃”奶粉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社交媒体充满批评之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13日回应彻查此事。媒体的舆论压力促使政府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政府治理的短板。
可以看到,在舆论监督事件中,媒体融合的发展已大大改变了问题的发生、发酵和解决路径——当事人已从上访转为上网,从“找记者”到“当记者”;网民则从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进化为信息的转发者、传播者、评论者、督促者;政府办事则从闭门转向公开、角色从评判者变为“受评者”。随着短视频、直播、社交媒体的发展,自媒体影响力日益强大,能够发挥越来越强的舆论监督作用。但大多数自媒体发展被“流量红利”牵引,其客观性难以保证。
(二)搭平台:拓宽社会治理沟通渠道
“四全媒体”为社会治理搭建了有效的沟通平台,无形中进一步拓宽了社会治理沟通渠道,对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有着积极作用。
一是有利于民意的疏通与表达。许多媒体平台反映的问题均在引发社会反响后得到解决,媒体成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通道之一。如2021年1月1日,新华社客户端8.0版上线,其“全民拍”栏目以社会治理交互平台为宗旨,每天收到的线索涵盖生态环境、疫情防控、消费维权和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经过“智能+人工”协同分拣,根据有价值的线索内容,由法务团队给出建议或分发至新华社国内分社跟进报道或转交地方政府部门处理。至2022年年初,上线一年来“全民拍”收到的民生求助信息5万余条,成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在政府和群众中架起了沟通联系的桥梁,大量群众的身边事、烦心事通过新华社搭建的这个公益平台得到了解决,为媒体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作了很好的探索。
二是增加了权威声音发布通道。如今,各政府机构、职能部门、企业等日益重视融媒体建设,拓展自己的官方媒体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平台账号等,在回应重要问题时可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提示风险、回应诉求。如外交部就一系列围绕国际关系的争议问题及时在微博回应;各个政府部门的政务账号也及时公布一些群众关心的政策,比如北京市教委通过“首都教育”微博官方账号及时发布家长和学生非常关注的小升初、中考、高考消息,明确“官宣”消除了大家的疑虑;北京市公安局则开发了“全民反诈”APP,通过社区、单位等普及推广,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知识,提高群众防范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完善了治安管理职能;“平安北京”“平安天津”“平安湖北”等各省市的公安微博官方账号及时发布大众关注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处理进展,回应群众关切,等等。官媒自己发声,将权威的信息传达给民众,对于社会治理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三是很好引导了社会舆论导向。凝聚民心、增强共识是支撑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而这离不开新媒体的正确引导。除传统新闻媒体积极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外,视频平台、社交媒体也在积极探索。如党的二十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访美并参加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峰会等国内重大活动或者外交活动时,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官媒会及时总结和播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我国的政策主张,各个层级的官媒、有影响力的网络“意见领袖”、爱国名人明星等纷纷转发,一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国际舆论场形成合力,在凝聚共识、团结鼓劲上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聚集大量年轻用户的视频平台哔哩哔哩(bilibili)于2020年自制的讲述青年马克思故事的动画片《领风者》在全网热播、吸粉无数;短视频平台抖音邀请多位创作者和老年机构组建“助老创作联盟”,通过“线上+线下”的公益课程帮助老年人学会上网,丰富其精神世界;新东方老师转型的直播购买平台东方甄选,主播们大多为教育培训从业者出身,工作中经常分享一些知识、文化、民俗,甚至专门开了一个“看世界”账号,带领网友们游览祖国的名山大川、介绍当地的名胜古迹和风土人情,得到了很多网友的认可和喜爱。
(三)增效能:推动社会治理全面提质增效
“四全媒体”的全面深入发展,能够从多个方面推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曝光社会矛盾、督促政府作为。如上文所分析,舆论监督范围大大拓宽,正从“有监督重点”转向“无差别对待”,媒体监督能力有所增强。如2021年初大连一女子借“卢书记”之威突破防疫规定,事件网上传播后女子及卢书记均受到处分;2022年6月发生的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相关短视频在社交媒体大面积传播后引起了公安部的关注,凶手被迅速抓获,这些都体现出媒体参与社会治理效能的增强。
二是化解社会危机。除了传统的“新闻报道—舆论关注—问题解决”模式,还有一些机构利用大数据在社交媒体上进行信息分析、风险干预。如有心理研究机构利用智能分析技术筛选社交媒体上有自杀倾向的账号进行干预,咨询师志愿者通过向“走饭”评论区里有自杀风险的用户发出私信,“希望能劝住站在悬崖边缘的人且留一步”。此外,首都医科大学、腾讯的“微光行动”以及阿里巴巴的“守护生命”等项目,均在开展类似的拯救抑郁症或有自杀倾向的人的工作,通过网上发现端倪,及时联系上事主并介入进行心理疏导,挽救了一些宝贵的生命,有力化解了个人危机和社会危机。
三是赋能基层治理。媒体融合发展为基层治理带来了新的契机。如2018年,北京电视台“问北京”栏目作为首批三大舆论监督平台被纳入北京市督查督办机制。2021年,“问北京”全年报道民生问题 500多个,列入市委督查督办的达到 1/5,督办反馈报道率达96%,推动了一大批民生难题快速及时解决。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以来,县域融媒体飞速发展,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数据,截至2023年8月,全国已有2585个县级融媒体中心建成运行,充实了社会治理力量。如浙江省龙游县通过打造融媒体APP“龙游通”,建成了该地党建组织与管理的重要平台,并在其中嵌入政务功能,实现了“媒体+政务”的全面融合。
03
“四全媒体”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新挑战
在“四全媒体”背景下,媒体融合发展给社会治理注入新动能、创造新契机,与此同时,这一巨大变革也给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信息安全挑战把关能力
“四全媒体”时代,新闻内容制作专业性要求大大降低,用户生成内容日益增多,巨量信息覆盖不同传播终端、传播渠道、传播内容,瞄准各类人群,涵盖内容包罗万象,监管部门的信息甄别、诊断、溯源难度大大提升,把关能力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虚假信息泛滥。在“流量红利”的吸引下,一些网民刻意迎合网民关注、炮制虚假信息以求达到“吸睛”目的。如2022年10月,网络疯传的“上海游客遇新疆疫情,变身葡萄采摘工”被证实为假新闻;2020年,杭州一女士被造谣出轨快递员,一度成为热门话题,最终造谣者获刑。此外,部分自媒体为了流量和关注度,利用群众关注度高的话题炮制假新闻,特别是涉及民生领域的话题,为了流量甚至伪造政府公文,致使部分不明真相的民众信以为真,“辟谣赶不上造谣”,使得社会治理成本成倍增加。
二是负面信息屡禁不止。部分自媒体用户及机构为谋求流量价值无视“三观”,热炒明星绯闻、色情信息、低俗内容等话题,甚至突破道德底线、违反公序良俗。近年来,我国取缔了一大批含有低俗、暴力、色情、谩骂他人、语言污秽、哗众取宠、炫富元素的自媒体账号,在治理网络环境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是这方面的问题仍然层出不穷,也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仍然是治理的重中之重。
(二)“网络审判”挑战法律底线
在“四全媒体”背景下,缺乏严格把关的信息在融合媒体生态中迅速传播,可快速渗透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及道德领域的“网络审判”屡见不鲜,或给案件及当事人带来不良影响、造成侵权行为、引发伦理争议,甚至影响案件审理的正常展开。
“网络审判”主要有两类。一是司法类的网络审判,即网民在不了解案件全貌的情况下任意发表评论、扩大争议,或被商业化媒体机构大肆炒作,干扰司法进程。如2020年6月,江苏南通一老人在超市购物时拿了两枚鸡蛋未结账,被超市员工拦住,老人心梗猝死,其儿子起诉超市赔偿38万余元。该案二审开庭时,多家媒体予以直播,但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媒体对此案的解读存在诸多误区,或误导公众、干扰案件审理。二是道德类的“网络审判”。部分网民对一些人物和事物进行谩骂、抨击、侮辱、诽谤,对当事人的隐私权、人身安全以及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部分行为不仅违背道德,甚至违反法律。2022年4月,上海疫情防控期间一女孩在社交媒体分享其感恩快递员为父亲送饭却拒收红包的经历,却被网友恶言相向、指责其“抠门”,女孩不堪重负自杀。个别人出于某种目的、利用民众的朴素同情心理网暴他人,此类事件数不胜数,屡禁不止,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名誉、心理和身体伤害,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三)潜在风险挑战社会稳定
媒体融合发展是一项融合多个领域的系统工程,其风险也具有系统性特征,即体现在技术、内容和意识形态多个方面,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一是技术风险。技术是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根基,随着各行各业网络化的普及,媒体技术风险日益攀升。当前媒体融合发展面临的技术风险主要有网络攻击、网络伪造、网络诈骗等,如预警、防范不当可能影响个人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二是反向群体动员风险。互联网既能促进正向的观点、人群聚集,也会促使负面观点传播、反向动员风险加剧,潜在危害不可小觑。三是意识形态层面的“离心力”风险。网络不良信息和观点易与“流量思维”形成合谋,加剧信息极化、加强社会离心力、影响社会稳定,消解社会动员组织力。
此外,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现象是,“四全媒体”的发展使社会思潮的泛娱乐化传播态势愈加明显,青少年群体陷入“愚乐化”误区的概率大幅提升,进一步降低了青少年的风险感知能力。主流媒体一板一眼被部分青少年认为“面目可憎”、敬而远之,主流媒体之外的社会媒体特别是私域媒体,即所谓的“博主”“UP主”等泛娱乐化趋势明显,幽默搞笑能提供短暂的精神放松,获得大量青少年追捧。“娱乐至死”“精致的利己主义”等思潮通过“四全媒体”传播在青少年中颇有市场,对意识形态造成很大冲击,也增加了社会治理的难度。
(四)跨界传播挑战治理融合
在“四全媒体”背景下,新闻传播日益呈现“无边界融合”的跨媒体、跨领域、跨形态传播趋势,这对于媒体监管、社会治理均带来了巨大挑战。
一是媒体技术迭代加快,科技治理与社会治理融合的需求不断增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文字、图像、语音、视频的深度伪造技术日益发达,社交机器人得到广泛应用,监管部门的跨领域风险监测、研判挑战更加艰巨。2019年,国内红极一时的换脸软件“ZAO”被监管部门下架;2021年年初,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就深度伪造技术约谈了11家互联网企业。未来,如何对相关技术实现高效、可持续的融合监管,仍是长期挑战。
二是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跨部门的数据整合、职能统筹面临挑战。电子政务的发展对政府信息跨部门整合、职能跨领域统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我国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烟囱式”社会治理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近年来,各地相继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提出了相关建设性思路。目前看来,这一问题依然突出,仍需在发展中解决。
三是舆情监管“疏堵结合”重要性日益凸显,对治理的全过程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全媒体”发展背景下,舆情监管已成为政府治理的有力工具,可据此了解民意、回应诉求,在前端解决矛盾,从而化解和缓冲社会风险。与此同时,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则更加需要政府舆情监管主管部门、新闻机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等加强协作,实现有效应对。
04
以“四全媒体”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中央提出“四全媒体”时代任务之后,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指出“要推动主力军全面挺进主战场,以互联网思维优化资源配置,把更多优质内容、先进技术、专业人才、项目资金向互联网主阵地汇集、向移动端倾斜,让分散在网下的力量尽快进军网上、深入网上,做大做强网络平台,占领新兴传播阵地” 。2021年3月,“推进媒体深度融合”被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成为“十四五”时期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4月,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内容为王,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全面推进机构融合、业务融合、资源要素融合,提高出版融合发展海量资源集聚、优质IP运营能力”。未来,社会各界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四全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巨大作用,高度重视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三大主体,即媒体、公民、政府;牢牢把握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三大重点,即安全、合规、有效;准确把握“四全媒体”的双刃特点,趋利避害。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既要积极发挥“四全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又要对其可能带来的问题进行有效治理,以“四全媒体”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二是要从党的自身建设的需要、总体国家安全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培育新时代健康网络文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高度正确认识“四全媒体”视域下媒体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主动学习网络时代社会治理的新思路新方法,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部门应客观、理性认识媒体发展规律、发展方向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双刃剑”作用,在正确处理问题、及时应对潜在风险和负面舆论的同时,积极地在社会治理中发挥融合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有效凝聚民心、及时纾解民意、正确引导舆论、促进政府作为。
(二)积极引导利用
一是要提升主流媒体宣传能力,准确及时发布新闻消息,为其他合规的媒体提供新闻信息来源。要加大优质内容供给,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二是要加速媒体融合的步伐,在坚持传播内容正确、社会引导正面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宣传模式,学会“一鱼多吃”,一次采集、多元发布,扩大传播效能。三是要创作多元化、直观化、互动性强的媒介产品,尝试更通俗易懂、更活泼的话语风格,吸引更多的年轻受众。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四全媒体”背景下,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渠道、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主阵地,因此在舆论引导上也要与时俱进适应网络时代的特点,要注意方式方法,区分外宣与内宣,区分不同的语境。
此外,积极引导利用舆论不仅仅是新闻单位的事,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一定要拓展社会治理的新阵地,要化被动为主动,切实利用好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等渠道对涉及自己领域、自己单位的事件及时发声,避免和减少被负面舆论牵着鼻子走的窘境,有效维护和加强自身的公信力。通过高质量的舆论引导工作有效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法治水平,让互联网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新平台、发扬人民民主的新途径、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三)有效加强监管
一是要研究新媒体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四全媒体”的新发展、新特点,管理方式方法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甚至个人,都应学习媒体的运作机制,了解信息爆炸时代的传播规律,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政府部门应意识到媒体议题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做好应急预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要时刻关注舆情,实时监测社会热点、把握社会治理的新焦点、新问题,身处“舆论场”而不是置身事外。三是要认识到负面的言论传播不能简单粗暴地“堵”,对于新闻热点、社会痛点、治理难点,有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回应并深入调查以纾解民意。四是要仔细观察分析这些事件的传播特点,挖掘其能广泛扩散的深层次原因,着力了解这些群体在工作、生活、情感等方面的需求,对症下药,尽力设身处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四)强化综合治理
一是要明确在社会治理中,各级党委、基层党组织是主要负责主体,主管的领导干部是第一责任人,新闻媒体是宣传策划者和传播执行者,高科技人才特别是熟悉媒介生产和传播技能的人才是技术支撑者,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官媒、意见领袖、教师、家长等在不同议题上是关键引导者,包括文艺文化工作者在内的各种可能成为传播主角的人都是舆论环境塑造者。二是要加强跨部门合作、信息交流、职能融合,提高风险的判断能力和预警能力。要做好应急预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探索形成反应迅速、应对得体、处理及时、反馈良好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反应应对机制。重要机构要建立高效的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机制,有效把握社会风险点,为及时应对留出时间和空间。三是要强化现代科技的支撑作用,以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要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组织的信息化技术运用能力、舆论引领能力、群众团结能力,建好用好县级融媒体这个重要抓手,夯实社会治理根基。要打破条块分割的地区限制和行业壁垒,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摸索出一整套多部门、多地区通力合作的预警反应和联合治理机制。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四全媒体”视域下社会治理必须以人为本,要注重治理方式方法,做到放而有序、活而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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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客观地讲,现阶段“四全媒体”实践发展已经走在理论研究之前,除了要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外,还要加快对新事物、新现象的分析研究,为完善相关领域立法进而完善监督管理提供理论支撑。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媒体的社会功能也在演变迭代。在我国,媒体作为重要的社会建构主体力量,是社会治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参与者、保障者、引导者、协调者,服务于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及社会进步。从积极影响来看,在“四全媒体”视域下,媒体融合发展客观上能够扩充社会治理主体、拓宽社会治理沟通渠道、推进社会治理全面提质增效。但与此同时,风险与挑战相伴相生,包括媒体信息良莠不齐、意识形态复杂、伦理法律挑战层出不穷、监管压力与日俱增等。面对机遇与挑战,各界应正确认识、积极利用、加强引领、强化治理、妥善应对,引导“四全媒体”与社会治理协同发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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