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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钱塘法院深入推进“律师调查令一件事”改革 破解“有令难行”打通办案“堵点”

律师调查令,看似是司法程序流程中的“小关节”,有时却是案件推进过程的“中梗阻”。“有令难行”原因几何?数字化手段如何优化流程赋能破除“令行”瓶颈?

为攻克这一难题,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从律师调查令这一小切口入手,以数字化手段优化流程,实现律师申请便捷;法官审签精准、监管科学;协同单位核验智能、反馈高效。

“此举既有利于案件事实查明,保障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又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钱塘区人民法院院长余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律师调查令一件事”改革应用场景自2022年12月上线后,截至今年3月31日,共完成申请141件、审核签发112件、不予签发14件、退回补正13件、在线核验19件、在线反馈回执18件。

“律师调查令一件事”改革是如何开展的?记者近日前往钱塘法院一探究竟。

瞄准需求破解难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杭州是全国首批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6个城市之一,而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是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之一。

为此,钱塘法院着手探索律师调查令制度的优化与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之间的正相关联动。

结合前期律师调查令制度基础,钱塘法院第一步就是分析“有令难行”背后究竟有何原因。

钱塘法院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律师在使用调查令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调查令缺乏数字化申请反馈渠道。具体困境包括缺乏线上申请途径、申请信息及材料不规范、调查令使用不规范、缺乏统一管理途径。

而法院管理端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律师调查令的数字化监督管理机制,具体体现为:法官审批不及时或无响应、已签发的调查令无数据化管理、缺乏不规范使用调查令的惩戒机制。

钱塘法院保障中心副主任鲍斌寅说起的一个细节侧面反映了过去律师调查令签批进度慢的原因。钱塘法院司法实践中发现,为便于核验和管理,律师调查令编号规则有别于其他诉讼文书,为全院统一按序排号,由于调查令由不同法官签批,每位法官签批的数量、时间也不同,办案系统又无自动排号功能,此前为避免出现调查令编码重复等问题,还需专门进行人工登记,法官需要至登记人处“领号”后再签批律师调查令。

而对于协同单位来说,缺乏实时核验的途径是最大的难题。

记者了解到,协同单位只能通过调查令中的联系方式,对调查令及律师身份信息进行电话核验。若文书真伪及律师身份存疑时无法及时查明,要么将律师拒之门外,要么可能上当受骗进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这样的警钟在司法实践中时有敲响。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大伟(化名)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伙同另一被告伪造离婚证及法院民事调解书前往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被工作人员识破并报警。

虽然该案中被告伪造的并不是调查令文书,但说明传统的文书核验方式存在法律和现实风险,而律师调查令又必不可少需要协同单位核验,所以数字化的工具成为破解该难题的核心手段。

数字赋能优化流程

海达南路555号下沙文化中心C座,这里便是钱塘法院目前的办公地点。写字楼、格子间,不似一般法院的办公环境,却碰撞出2022年法官人均结案465件的效率,2023年第一季度人均结案更是达到124件,位居全省第一。

根据改革需求,钱塘法院对“律师调查令一件事”改革进行V字模型拆解,梳理出三大体系、十二项任务。

首要任务就是内外网多跨协同,根据律师调查令的外网申请端与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内网审批端的综合集成,打通内外网的数据通道,实现内外网多跨协同。

如此一来,律师可通过律师在线平台和浙江法院网,进入“律师调查令一件事”应用模块,并通过“我要申请”完成案件律师调查令申请操作。

在申请过程中,应用模块通过使用须知确认、案件信息确认、信息登记、申请书预览、附件上传及提交六个步骤,规范信息录入,实现律师无纸化申请。

申请完成后,在案件承办法官的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中“待审批”一栏就会出现小红点,提示法官有待办理的事项需要注意。

钱塘法院民二庭法官管媛向记者介绍,过去律师申请调查令材料准备齐全后是并入案卷当中等待法官审核后签批,而承办法官手头上案件众多,往往不会每日查看卷宗。“律师调查令一件事”改革后接入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法官每日登录时都无法忽视提示的“小红点”,自然而然提升了调查令的审核签批速度。

说话间,管媛点开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待办事项中就有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阳与周冰冰的申请,他们希望调查收集的是某公司的某几个发票认证、抵扣信息。在认真核对并调整格式后,管媛审批通过该申请,系统自动签发了律师调查令。

当然,并非所有律师调查令申请都会被通过。法官可根据申请材料,对调查令的申请在线完成审批通过、退回补正、不予签发,如退回补正的,法官勾选理由并填写详细原因后流转回申请端,律师即可接收审核意见并依据详细原因修改申请内容后重新发起审批。

审批通过和不予签发的,填写相关结构化数据、勾选相关理由并流转到申请端,法官确认相关文书内容无误后即可通过现有的文书签批流程发起文书签章,签章完成后系统自动推送审核结果给律师。

律师也可以在“申请管理”和“我的调查令”中完成申请进度跟踪、审核催促、调查令文书下载、调查反馈登记、证据提交延期申请等数据管理操作。

上线运行提质增效

“律师调查令一件事”改革落地后,律师是受益最多的群体。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柳叶自应用上线后已申请过调查令两次,基本上一天之内就会签批。她说,从浙江法院网进入申请界面后,填写材料时均有提示,申请填写规范了、材料上传到位了、来回重复概率就降低了,律师调查令签发自然就顺利了。如此高效下,当事人对律师的评价也更高了。

申请律师调查令本身就意味着案件办理存在“堵点”,亟须调查清楚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钱塘法院民二庭法官李良峰每年办理大量商事案件,在他看来,“律师调查令一件事”改革给破产管理人履职提供了“武器”。在一起公司破产案件中,审计人发现公司存在无故给法定代表人的母亲与岳母多笔、大额转账的情况。按照以往,破产管理人无法第一时间向银行查询案件当事人银行流水与开户信息,而如今仅用了两天,管理人就查询到相关信息,并快速追回款项,这对于涉及各方权益的复杂破产案件来说,宛如打通关节而后一顺百顺。

数字化加持下,“律师调查令一件事”应用场景实现了文书智作,系统支持审批阶段律师调查令、调查令回执、不予签发决定书等文书基于法官审批填写的结构化数据实现自动生成,减少法官文书制作的工作量。同时也支持申请阶段律师调查令申请书的自动生成,加快申请效率。

而小册子“领号”的场景也成为历史,在法官完成审批的同时,系统按审批顺序先后自动生成调查令文书编号。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在系统生成的“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律师调查令”标题左下方,还有一个二维码。

钱塘法院审管办主任朱俊杰向记者介绍,一般来说,协同单位见到律师调查令后会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查询服务,然而随着图像编辑技术日渐发达,不少协同单位变得“不敢信”,往往需要拨打电话确认。这个随调查令一同生成的二维码,通过微信扫码后可实现调查令文书原件、律师执业证、共同参与调查人身份材料等多类文件的在线展示与实时核验,而浙里办、浙政钉等其他多个渠道的核验场景正在开发过程中。

与此同时,基于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律师调查令一件事”应用场景,目前已实现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与司法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业务系统之间的多跨协同,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完成律师信息共享、申请入口共享、文书在线核验等工作。

这意味着协同单位的业务系统可以开发集成调查令功能模块,并通过调用律师调查令的“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接口完成在线核验。

据了解,下一步,钱塘法院将继续推进“律师调查令一件事”应用场景迭代升级,优化数据智能管控模式,扩大协同单位的接入范围,推动理论制度不断优化创新,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3/0420/57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