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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见”变“小院见”!农家小院里的巡回法庭暖了人心

横幅一拉、国徽高悬,桌椅板凳整齐摆放,一方简易却庄重的巡回法庭,在托喀依乡喀尔墩村的农家小院里悄然搭建完成。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新开岭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进了一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通过“上门开庭+现场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让司法温度直抵群众心坎。

当事人出庭不便,法官主动上门解民忧

吐某与玛某是朋友关系。2024年吐某因种植土地需购买农资向玛某提出借款,并承诺年底偿还一万余元借款。到年底后,吐某不仅未主动偿还借款,经玛某多次索要也未归还。玛某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因为一方当事人身患残疾,日常出行需家属陪伴,往返法院参与诉讼存在实际困难。为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平等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全面了解案情、充分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机制,主动将庭审现场前移至当事人家中。“既然当事人不方便,那我们就将法庭‘搬’过去!”

简易法庭不减程序,国徽之下彰显公正

庭审当天,承办法官带领审判团队驱车来到当事人所居住的一处农家院落,在当事人家中悬挂起庄严的国徽,摆上“审判员”“原告”“被告”等席位牌,一张普通的饭桌便成了审判台,一个简易而庄重的巡回法庭就此布置完毕。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了双方的诉讼权利。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围绕矛盾症结深入开展调解工作。

法理情理交融,双方达成协议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交融、情理并重”的原则。一方面,承办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清晰界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兼顾到一方当事人身患残疾的特殊处境,承办法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体谅我的难处,不辞辛苦将法庭搬来家中为我们解决纠纷,没想到我在家门口开庭的心愿,真的圆梦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拉住承办法官的手满怀感激,轻声致谢。

下一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便民服务,用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0728/543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