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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制度保障
编者按:2023年1月9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党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党的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保障。注重制度规范体系建设,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形成的一条成功经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把握历史主动,以重典治乱、刮骨疗毒的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一系列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重大举措,彰显了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意志。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我们要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健全相应的纠错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推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夯实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制度保障。
首先,形成科学管用的纠错机制。主动的、科学的自我纠错,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不可或缺的一环。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这并不是说党从来不犯错误,而是在于党始终具有勇于自我批评、敢于纠正错误、不懈追求真理的可贵政治勇气和政治品质。党的历史充分证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已经成为党历经百余年沧桑更加充满活力的奥秘。正是因为党有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强大政治勇气和可贵政治品质,使党能够在遭受挫折中力挽狂澜、在风险危难中绝处逢生,从而一次次打开走向胜利的新局面。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奋斗史,就是一部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走向成功的发展史。党强大的自我纠错能力源于追求真理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同时,也须以科学管用的制度来保障。前进道路上,确保党始终拥有强大的自我纠错能力,始终坚持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
一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也为形成自我纠错机制提供根本制度依据。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
二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形成科学管用的纠错机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办事,实现民主与集中的动态平衡和有机统一,有效防止和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和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
三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党的自我纠错的制度规范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注重具体制度与基本制度、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实际效能,使制度能够管得住现在、跟得上发展、经得起检验,着力构建一整套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规范体系。
四是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制度建设贵在执行。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因此,形成科学管用的纠错机制,需要坚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执行,把制度执行放到与制度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用严格的执行保证制度建设的实际效果。
其次,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更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鲜明体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需要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
一是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完善党员与党员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各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切实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不断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有效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统筹设计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和人民群众监督的立体网络,把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与法律、审计、司法、舆论等多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优化监督功能,激活各种监督力量,形成有效监督的强大合力和磁场。
二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关键在于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强化权力制约,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明确监督责任,整合监督力量,推进“一把手”监督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政治监督重在做细做实,切忌虚化、泛化、简单化。这就要求我们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也就是细化政治监督的具体内容、方式、载体、机制,增强操作性;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也就是推动政治监督经常性开展,融入日常,增强规范性;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也就是着眼提升政治监督质量和效果,突出重点任务、突出闭环机制、突出新的方法手段,增强针对性。
四是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巡视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盯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责任、政治生态,深入检查被巡视党组织贯彻党章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情况,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对巡视成果的运用,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
最后,构建严格规范的责任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落实落地,构建严格规范的责任机制。
一是狠抓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实践充分证明,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管党治党成效;抓住了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正是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通过对责任落实不力者严肃追究问责,同时对被问责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通报,层层传导、级级压实,强化了责任担当意识。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任务,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有所担当,要补元气、强底气、树正气,时刻把沉甸甸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做一名“真抓党建、实抓党建、严抓党建”的书记。
二是切实履行好纪委职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各级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章、严明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一个重要抓手是加强问责,严格落实党的问责制度,切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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