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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 推动支持起诉工作不断向前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作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普遍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对维护国家、社会和自然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及对丰富和完善检察制度与检察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兰州新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积极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截至目前,兰州新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9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53件,支持老年人追索赡养费1件,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2件,支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侵权人追索损害赔偿案件1件,支持其他弱势群体2件,涉及农民工133人,累计涉案金额768980元。办案干警在开展支持起诉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推动支持起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使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快”。通过“支持起诉+庭前调解”方式加快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及时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兰州新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理的首起支持起诉案件是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反映康乐县检察院对口帮扶村有14名农民工工资拖欠多年的问题,希望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能够支持农民工起诉,讨回拖欠多年的工资。第四检察部收到案件时,14名农民工的工资已拖欠四年有余,且在追薪期间一名农民工已去世。当时是2月初,临近过年,办案干警了解案情后的第一想法就是这起案件要“快”,不能再让农民工再等待。2021年1月29日下午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带领书记员起草了13份支持起诉书,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于2021年2月2日将13份支持起诉书送到了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专门开通了诉前调解绿色通道,检察院派员参与调解,及时和双方当事人沟通,经法检两院共同努力,在春节前,调解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并对诉前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2月18日,大年初七上班的第一天,检察官和书记员赶赴法院,再次协调该案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落实跟进年前开展的支持起诉工作。经多方努力,王某五万多元的债权执行到位,王某承诺款项全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康乐县检察院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对兰州新区检察院和法院对该案件的支持表示感谢,“这个案件是康乐县检察院对口帮扶村村民反映的,希望能帮忙协调解决,后来我去村里了解了情况,农民工的工资拖欠了四年多,一直解决不了,我就联系了兰州新区检察院协调解决。我想到一定会有这个结果,但没想到能有这么快,新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检察官、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代表村民感谢大家”。
农民工代表吴某拿到了久拖未付的工资,双手捧着追回的工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不善言辞的他们将其对检察机关的感谢化成鲜红的锦旗——“秉公执法护正义 为民讨薪暖人心”。
3月12日上午,13名农民工的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个人。经过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律师等多方的协调配合,仅用了一个月,这场历时四年的追讨薪资“持久战”画上圆满句号。
“助”。检察官帮助弱势群体收集证据并出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助弱济困,体现了检察机关为国为公的重要价值追求。在兰州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件中,当事人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家庭经济困难,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办案干警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一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资料,办案干警多次与当事人、村干部沟通指导,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组织当事人做诉前调解,缩短了诉讼周期;二是指导当事人收集、提交证据及举证、质证,检察院帮助当事人在多家银行调取银行卡流水,积极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为弱势群体维护权益;三是及时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考虑到当事人经济困难,办案干警为其撰写起诉状,省去一笔开支,切实做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做群众的“贴心人”;四是检察官出席法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庭审中,检察官宣读了支持起诉书,阐述了检察机关为弱势群体维权的主张,并依法对法庭审判活动实行同步监督,积极协助法官审理案件,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该案作为兰州新区检察院第一个出庭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兰州新区检察院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性角度出发,积极开展了支持起诉的探索与尝试,并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自身的权益,积极履行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与义务,提高了司法效率,促进了检法两家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于维护公平和正义、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动”。检察院支持起诉,与各机关单位多方联动,共同维护公平正义。检察院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撑腰”,取得又“快”又“好”的社会效果,离不开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多元解纷机制,提升诉源治理能力,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兰州新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充分发挥兰州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由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兰州新区公安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工会委员会共同制定《关于组建成立“兰州新区劳动权益纠纷解决机制联系会议”暨“设立兰州新区劳动权益纠纷诉前调解中心”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列明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及各单位职责分工。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监督和支持起诉职责,负责对起诉能力不足的劳动者,依法支持起诉。依法对新区范围内的企业、用人单位及监管部门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及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检察监督。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扶弱济困、为国为公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的重要价值追求,以法律监督的国家力量在民事诉讼中弘扬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对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彰显法治温暖、凝聚传播正能量具有重要的宣誓意义。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将持续关注弱势群体利益,积极推动《关于组建成立“兰州新区劳动权益纠纷解决机制联系会议”暨“设立兰州新区劳动权益纠纷诉前调解中心”的实施方案》实施,共同为当事人提供调解平台,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肖国鹏 李丹恺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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