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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基层治理陷入四个误区
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随着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干部力量向基层充实、财政投入向基层倾斜、治理资源向基层下沉,我国基层治理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初步显现。但毋庸讳言,在基层治理中仍然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严重制约基层治理的深度、力度与效度,迫切需要厘清并予以纠正。
防止把党建工作简单理解为基层党务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内涵丰富,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旨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引领力和凝聚力。而党务工作则相对具体,包括发展党员、党员教育、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管理活动,旨在保障事务性工作顺利开展。诚然,基层党务工作是党建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将党建工作狭隘理解为党务工作,谋划党建仅仅局限于党务活动,考核党建也是盯着党务的统计数据、台账资料等,把党建工作视为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反映出部分地方并没有树立起“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这一重要理念。
基层党建水平如何,关系党领导和执政的基础是否稳固,关系到党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能否有效发挥。一方面,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基层党建工作要把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建凝心聚力关键作用,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同时,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党建,紧抓基层治理中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防止把上级放权错误地理解为基层可以任意用权。为了破解基层权小责大资源少、看得见管不着等治理困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强调“向基层放权赋能”,各地从体制机制上探索,将越来越多的上级政府的管理权限下放给基层,由基层政府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权力。上级部门的放权赋予基层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在手中有权之后,个别基层干部简单认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甚至以权谋私,这样的权力运用难免会偏离轨道,无形中引发了权力异化,背离了放权赋能的初衷。
对于上级政府来说,“放权”不等于当甩手掌柜,“放权”不等于可以“放责”,在自身权力下放之后,应密切关注基层对权力的运用是否依法依规、是否贯彻中央精神、是否增进了治理效能,考察权力的下放是否精准、是否有必要,考察基层能否接得住、用得好权力,及时调整放权范围和步调。对于基层政府来说,“放权”本质上是一种权责对等的制度安排,在基层被赋予更大自主权的同时,实际上也需承担更多主体责任,基层要发挥权力最佳效能,更好为群众服务。对于基层干部来说,表面上是手中的权力大了,实际上是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基层干部应该保持对权力的敬畏心态,树立正确权力观,切实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防止把创造新概念、设立新标签当成基层治理创新。“党建引领”“接诉即办”等方法手段创新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治理创新成为国家高度强调、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话题。然而,在基层治理创新背后,部分地区有创新之名却无创新之实,片面追求标新立异,机械移植外地经验,思路一换一个新概念,领导一换一个新标签,领导考核要创新支撑,工作成效靠创新加分,形式主义的“伪创新”泛起,各种“造词式”“亮点式”“符号式”创新乱象丛生,对本地工作不适配,造成资源浪费、负担加重,破坏基层治理创新生态。
基层治理创新迫切需要树立正确创新理念、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一方面,基层治理创新面向的是民众需求和本地实际,在兼顾适配性和实用性基础上,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精准识别群众需求,科学判断问题症结。另一方面,基层治理创新应着眼于提高效能,不是仅追求形式上的“文字”创新,而是要聚焦实质上的治理实效,关注民众对于基层创新的获得感,结合群众反馈及时调整、不断完善,以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追求“真创新”。同时,基层治理创新还要敢于及时“踩刹车”,精准识别部分“故意为之”“舍本逐末”的伪创新,给予警示或惩罚,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防止把数字赋能基层治理当成技术向基层无限叠加。疫情防控加快了基层治理数字化进程,各种数字技术向基层叠加,大量包含公共利益、个人隐私的原数据流向基层。然而,数字赋能过分强调了数字基础设施、数据平台建设等硬环境,却忽略了基层能力、制度保障和人才配套等软环境,基层数字治理表现出“水土不服”,技术失准、应用低效、供需脱节等问题频发,甚至衍生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不仅没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反而给基层治理带来数字负担。
鉴于此,数字赋能基层治理要以群众需求为牵引,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创设雪中送炭式治理场景,实现有需求、有目标、有效果的治理。一方面,充分发挥顶层设计把关定向的功能。基层数字治理的重任不只落在基层,省、市更要承担起顶层设计重任,在信息化规划设计、智慧基础设施建设、智能治理标准体系、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等方面起好步、把好关,建立起数据、组织与机制协同体系。另一方面,处理好无限赋能与有限承接间的关系。要适配本地区发展的客观实际,明晰基层是否有能力作为承接载体,承接得住上级的技术与数据。必须认识到,基层干部的数字素养仍然有待提高,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窘境,数字赋能要匹配与其数字能力相当的治理任务,有效释放数字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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