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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原则与思路
摘 要:共同富裕目标的扎实推进离不开合理有效的评价和度量,构建一套科学完备、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为判断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和进程提供实际依据。基于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实用有效和可行可比较等为原则,把统计学及经济学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紧密结合,在准确把握共同富裕丰富内涵的基础上,构建起包含财富丰裕程度、生活水平质量、收入分配差别和人本发展程度四个维度的指标体系,以深化研究对共同富裕进程的测度和评价。此指标体系既可以应用于测度单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更能够通过计算综合评价程度以测度共同富裕的整体实现程度,为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客观依据。
关键词:共同富裕 指标体系 中国式现代化 收入差别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在完成脱贫攻坚历史性地实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重大任务后,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党的二十大在确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构想中,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他在党的二十大的报告中再次明确指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也被党的二十大确定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之一。近些年来,学术界对共同富裕的思想渊源、内涵、特征、理论体系等,已经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讨,但对共同富裕的衡量标准如何设定、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如何测度、应当采用哪些指标和方法等实证问题,虽然已经有一些很有价值的研究,但整体仍处于起步和深化探索的阶段。因此,尽快构建起相对比较科学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予以实际量化的测度分析,有的放矢地采取更恰当可行的措施,以确保共同富裕向确定的方向和程度推进,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显然,要科学测度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需要在准确把握共同富裕内涵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中国国情与国际比较相结合,在按步骤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战略部署下,按照若干原则,突出重点和政策意义,以最大程度地反映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
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需要掌握的几条基本原则
科学地设计测度评价共同富裕进程的指标体系,首先要在切合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注重指标体系的实际应用性,要考虑通俗易懂和操作简便,能够提纲挈领又基本反映发展方向,因而要去粗取精不能面面俱到,过于繁复、重复、重叠反而难以理解和应用。因此,指标体系的设计和选取必须遵循如下若干基本原则。
可操作性
共同富裕有着丰富的内涵,从理论概念出发,构建共同富裕评价体系应该选取尽可能多的指标,以全面反映总体情况。但是,一方面选择过多维度的指标体系,指标间高度相关的可能性就越大,因而会增加统计误差的风险;另一方面从可操作性层面看,过多维度的指标势必增加和带来数据收集工作的更大难度,从而可能降低指标体系的实际应用性。因此,设计和选择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个原则应当是繁简适中,要防止指标间的自相关性还要考虑便于采集指标数据,保证所选取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可比较性
共同富裕总是在比较中存在的,即其在大多数意义上是一个相对概念,因而对共同富裕的评价不应完全囿于自身发展程度和状况,而要放在与世界其他经济体的比较中来评价,包括应当体现在与发达国家的比较中。比如,党和国家在共同富裕的阶段性进程的规划安排中,提出到2035年我国总体上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等指标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就是将我国发展情况与国际上同样经济体进行比较。因此,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反映中国自身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还要能够反映与其他发达国家、富裕国家的差距,以及与一些落后国家的比较优势,从而可以客观评价中国的实现程度。因此,指标应当具有很好的可比性。
高代表性
设计和选择指标应当具有较高的代表性或典型性,过多过细的指标有可能导致难以辨别重点,偏离问题的关键方向,从而使测量指数失去实际价值。指标选择应该在重要领域设置最具代表性的指标,以便可能紧扣共同富裕阶段推进的重点,体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而在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和时期,也能够适当体现出我国在共同富裕实现过程存在的差距,以及这些差距不断变动的程度与水平。
强客观性
设计和选取指标体系不仅要在理论上站得住脚,还必须要能反映评价对象的客观实际,因此应当尽量选用客观性指标,而避免主观评价类指标;而客观性指标的支撑数据,必须有可靠的信息来源渠道,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因此还应当充分考虑已有的统计口径和数据基础等等。
独立的社会经济意义
在尽量避免指标信息重复及冗余的同时,还应当更多地考虑有关指标是不是具有独立的社会经济意义。[1]比如,收入分配基尼系数是学界常用来测度收入差别程度的指标,能从整体上反映出发展成果的共享程度。然而,城乡居民收入比则是在中国二元经济体制条件下反映城乡差别的很好指标,能够从一个侧面补充基尼系数的不足。所以,尽管两个指标在含义上存有交叉,甚至按我们测算,中国的城乡差别可能构成总体收入差别的一半以上[2],但是考虑两指标各自独立的社会经济意义,还是应该将其都纳入统一的指标体系,以期能够全面反映我国居民共同富裕的不同侧面的进程。
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主要框架维度
依据上述五项原则,再对照共同富裕的涵义,便可以从大量统计指标中做出适当的选择,确定出测度指标的体系框架。而从基本概念上看来,测度共同富裕的指标必须区分为既相互联系又有基本不同的两个大部分,即分别反映共同富裕这一社会现象的“共同”程度的指标和“富裕”程度的指标[3]。
“富裕”是共同富裕的第一要义
“富裕”的基本涵义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重视发展生产力,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富裕程度,促进共同富裕;而不能相反,以贫穷贫困为基础。但是何为贫穷何为富裕,在贫穷与富裕之间实际上存在若干等级和侧面。本文认为对“富裕”程度的把握和评价可以着重于以下若干方面:
财富丰裕程度。经济发展和财富积累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共同富裕实现的物质基础包括经济发展基础和居民财富积累。可以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R&D经费占GDP的比重两方面,来衡量经济发展即物质财富的增长和潜力,以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家庭收入比例反映居民家庭财富的积累。
其中,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衡量一国的经济实力和人民富裕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前提。现代经济增长的本质是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只有高质量发展才能实现共同富裕,而科技创新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科技创新有助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高财富积累水平,因此R&D经费占GDP的比重可以反映财富积累的能力和潜力。财产性收入占比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富裕程度的另一重要尺度,当居民拥有的各类资产积累到一定程度,总体富裕达到一定水平,财产性收入占比才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生活水平质量。富裕的落脚点在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可以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恩格尔系数、人均实际工作时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即社会支出占GDP比重)等五个方面,反映居民生活质量随共同富裕推进的变化。
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反映了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水平,是影响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消费结构的改善对居民福利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通常,一个家庭或国家的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应当伴随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变小,这既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同时也表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内容,而过长的劳动时间,会对劳动者的身体与心理健康带来损害,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可以用人均实际工作时间来衡量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平衡。此外,自然环境也是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自然资源退化降低居民福利,而环境污染则会诱发各类疾病,提高过早死亡的风险并增加医疗系统负担等等[4];对此,可以用人均绿地面积予以测度,比如城镇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借以反映人们的生活空间环境的质量。同时,现代社会中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不仅是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社会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因而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也是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可以用社会支出占GDP比重来评价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共同”或“共享”程度,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内容
“共享”程度测度的是富裕的增长成果及社会财富是如何分配的,分配的公平与否,或者说是测度各种维度下的不平等指标改善程度有多大。换言之,共同富裕必须体现在成果共享中,这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所强调的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与本质要求之一。因此,本文认为“共享”程度的测度或评价指标,应当包括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收入分配差别。应考虑和测算收入及财富分配差别大小的问题,即居民的收入差别是不是过大。经济学一般原理表明,在一定的经济增长产出水平下,如果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则会降低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5],从而影响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据此,可以用居民收入总体基尼系数来衡量总体收入分配差别状况。这是学界通常的做法。此外,基于我国二元社会体制所导致的城乡差别,长期占总体收入差别的一半左右,从而始终主导着我国总体收入差别的变动程度和方向,因此,评价共同富裕程度时必须考虑现阶段较大的城乡差别。*即应当把城乡间收入差别是否缩小以及变化大小,作为测度我国推进共同富裕进程的关键性指标之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指出到203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是评价共享程度的另一测度指标,因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决定着共同富裕的深度和广度,“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是共同富裕的重要特征,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并占主体,所以评价“共享”程度必需要关注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变化。此外,成果共享还体现在要素收入分配的比例合理与否,劳动收入份额的多少及是否公平,直接影响到总体分配的客观差别和主观福利感受水平。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必会降低以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群的相对收入,而相应提高以资本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群的相对收入,从而必定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导致收入分配不平等加剧[6]。
人本发展程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促进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居民的全面发展,因此全体居民共享不断提高的丰裕成果,最终要体现在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和平衡性上。通常,人本发展程度主要通过人口素质的提升和发展体现出来,具体表现为较高的人口智力水平、良好的国民健康水平等方面的内容[7]。比如,可以用人均受教育年限衡量居民的整体智力提高和知识发展及积累水平;以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作为反映一个社会的整体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借以测度此社会真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当然,人的全面发展是在一定的空间中展开和完成的,作为人类文明发展进步标志的城镇化程度,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方向,既可以反映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改变,也测度人本发展的全面性和机会平等程度。
推进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以定量反映共同富裕实现程度
本文讨论了测度共同富裕程度的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与框架思路。依据上述框架式的评价指标体系,代入相关统计数据,则既可以单独测度每个指标的实现程度,而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综合评价方法,测度出我国全体居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程度。
在进一步进行综合评价时,还涉及到具体测算方法的选择及讨论。从总体上看,可以选择的方法也是多样化的,根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及数据质量,可以选择使用层次分析法、熵值法、主成分分析法、等权法等多种方法,构建综合评价指标,最终能够合成一个用于评价共同富裕进展程度的指数,即共同富裕指数。进而,便可以定量地反映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据此,一方面可以依据所测度的各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其目标达成情况或程度,补齐共同富裕某个侧面的短板。因为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即既不会是人人均等的同样富裕、同等富裕,也不太可能是共同富裕的各个维度都整齐划一的齐步前进[8]。依据评价指标的测算结果,可以及时评价各单项指标实现程度,从而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更精准的政策依据。这应当是本文所设计上述指标体系的价值和意义之一。另一方面,可以测度出我国总体上的共同富裕实现程度,利用综合评判方法进行系统性的评价,科学监测我国整体共同富裕推进情况,从而统筹实施各种相关政策,从总体上加大推进力度。
总的看来,根据本文设定的构建原则及尝试构建的指标体系框架,可以比较系统地测度出我国共同富裕的推进情况与实现程度。诚然,共同富裕的推动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从而共同富裕的测度指标在不同的推进阶段,也是动态变化的,也可能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但是大致看来,到2035年以前本文设计的指标体系应当是可行并可用的,可以保持大致稳定。到2035年以后,当我国社会整体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新阶段,共同富裕的目标和要求一定会出现新的变化,因此相应的评价和测度指标体系也可能需及时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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