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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声鸟鸣都有回响,让每一株红松都扎根法治——伊春检察强力守护绘就林都满山青翠

晨雾如素纱,轻笼小兴安岭连绵不绝的红松林,露水浸润林间的腐殖土,黑龙江省伊春市丰林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踩着湿漉漉的草地,一步步走进那片被毁坏的林地。眼前的景象让他心头一紧:成片红松幼苗被粗暴铲倒,碗口粗的成年红松被拦腰斩断,裸露的黑土像一道狰狞的伤疤,硬生生嵌在无边无际的苍翠里。他蹲下身,轻抚着断裂的松枝,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案子绝不能仅以判刑了事,必须让破坏者把这片生态真真切切“赔”回来。他掏出手机拍下现场的伤痕,转身便拨通了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伊春分院的电话。一场联合实地勘查与碳汇损失精准核算的工作,在晨雾未散的红松林里悄然启动,为后续生态修复找到了破题的关键。

五营国家森林公园

这是伊春检察人守护北疆生态的日常。作为拥有亚洲最大原始红松林的“林都”,伊春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兴安岭的一松一木、一鸟一虫,都是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一环。近年来,伊春市检察机关摒弃传统办案模式,秉持“让生态重生”的初心,把司法办案、生态修复、源头治理揉在一起,用一个个有温度的案例,探索出了林业碳汇替代性修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融合履职的生态守护之路,把法治的种子播撒进林海雪原的每一寸土地。

伊春市友好区上甘岭镇鸟瞰图

碳汇破局:从“补植复绿”到“生态赔偿”

丰林县地处小兴安岭腹地,是名副其实的“红松故乡”,百年红松拔地而起,松涛翻涌如浪,是黑龙江省最亮眼的森林生态名片。2024年10月,这片宁静被彻底打破。农户李某某为多种几垄地,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拖拉机闯进公益林。在轰隆隆的机械声里,地表植被遭连根铲除,树木被肆意砍伐。当检察官和林业专家赶到现场时,93株被拦腰斩断的树木横七竖八地倒在地面,其中不乏树龄数十年的红松。经鉴定,46.18亩公益林受损,其中21.25亩遭遇毁灭性破坏。

“按照老办法,就是判刑加补种树苗。可红松长得慢,十年八年都恢复不了固碳能力。”办案检察官回忆道,“能不能让破坏者为消失的生态功能直接买单?”这个大胆的想法,像一颗种子在伊春检察人的心里扎了根,开启了碳汇替代性修复的全新探索。

为了让这份探索有章可循,伊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科学院、森工集团快速出台了《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的工作意见》,并与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森工集团形成了《关于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附带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认购林业碳汇合作会议纪要》。丰林县人民检察院立刻联合林业科学院组建专业专班,用科学模型逐一核算涉案林地的生态损失。不再是模糊的估算,而是精准算出固碳释氧、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各项损耗,最终敲定:李某某的毁林行为造成了90.67吨碳汇损失。这一数字并非冰冷的专业术语,而是森林被破坏后无法被吸收的二氧化碳总含量,是李某某必须偿还的“生态债”。

刚开始,李某某完全不懂什么是碳汇,认为这是和他毁林种地没关系的“大道理”。检察官没有生硬说教,而是拿着直观的模型图,蹲在田埂上跟他唠家常:“你砍的这些树,天天帮咱们吸废气、护土地,现在树没了,这片林子就少了吸碳吐氧、涵养水土的能力,你得把这份亏欠补上。”看着被自己毁得面目全非的林地,再看着清清楚楚的损失数据,李某某沉默了很久,烟抽了一根又一根,最后红着眼眶说:“我懂了,树是我毁的,债我来还,碳汇我买。”

2025年9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某某不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亲手在受损林地上种下新苗,更通过碳汇交易平台全额认购了90.67吨林业碳汇。这笔资金全部进入专项账户,专门用于丰林县的森林抚育和生态监测,真正实现了“谁破坏、谁修复、谁买单”。这是伊春市第一起涉林碳汇替代性修复案,为林区生态保护打开了新的大门。

数月后,检察官再次来到这片林地,曾经的黑土伤疤已被新绿覆盖,一排排红松幼苗抽出嫩梢,在阳光下生机盎然。林间架起了智能监测设备,屏幕上跳动的数字实时记录着森林的“呼吸”,见证着生态慢慢恢复。参与评估的林业专家感慨地说:“过去生态损害就是一笔糊涂账,说不清、赔不准,现在有了科学模型,损害看得见、算得清,这套方法便捷实用,能够辅助办案,实现‘生态赔偿’。”

丰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回访中表示:“我们办理生态案件,惩处从来不是目的,让林海重归苍翠才是初心。这起案子让我们明白,司法守护生态完全可以借助市场机制实现精准补偿。”如今,“专业评估、检察监督、自愿认购、法院判决”的闭环模式已经在伊春全市推开,生态修复终于告别了“慢补救”,走上了“快精准”的新路,让小兴安岭的每一片绿都得到了切实守护。

伊春市伊美区兴安国家森林公园兴安塔

融合履职:从“一案双查”到“一体守护”

如果说丰林县的碳汇探索是伊春检察人为森林生态修复找到的新路径,那么伊美区的融合履职实践,则是为野生动物保护织就的严密法治网。

伊美区是伊春市的中心城区,城郊林缘地带草木繁茂,是野生鸟类栖息的天然家园。春秋两季,鸟儿成群飞来,婉转的鸟鸣是“林都”春日最动听的旋律。可每逢候鸟迁徙季节,总有利欲熏心之人,打起“野味”的主意,将黑手伸向这些“林间精灵”。2026年初,伊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禁猎期内,无视禁猎规定,使用黏网、滚笼等禁用工具,捕获黄雀、白腰朱顶雀等国家“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鸟类64只,其中57只不幸死亡。这些鸟类是森林食物链的关键一环,大量捕杀会直接打破生态平衡。

“这类案子看似涉案数量不大,却直指生态根基。”伊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案件讨论会上指出,“捕鸟不仅触犯刑法,更破坏森林食物链。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必须同步发力,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一体守护林间生灵。”

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深度融合,成为这起案件的核心抓手。伊美区人民检察院摒弃“各管一摊”的传统模式,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逮捕第一时间,同步梳理公益损害线索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两部门检察官并肩作战,联合勘查现场、固定证据、走访调查,不放过任何细节。为精准核算生态损害,伊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四川楠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开展专业评估工作。鉴定人员结合鸟类生态价值、食物链作用、种群影响等因素,经严谨测算出具报告:张某某非法狩猎行为造成生态服务功能修复损失、生态环境永久性损害损失合计17146.67元。

2026年4月,这一案件在伊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一方面以非法狩猎罪对张某某提起刑事公诉,另一方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赔偿生态损失、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法庭上,张某某看着死去小鸟的照片和生态损失数据,满脸懊悔:“我以前觉得捕几只鸟不算大事,没想到既犯了法,又毁了林都生态,破坏了大家的环境。我真的知错了,再也不会做这种事了。”

法院最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17146.67元生态损害赔偿金被专项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制作人工鸟巢悬挂于林缘为鸟类安家,设置保护警示牌提醒群众,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让爱鸟护鸟理念深入人心。

很快,以张某某案例为原型的普法短视频上线,在社区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乡镇大屏等处循环播放。视频直观展现了黏网捕鸟的残忍和生态破坏的危害,让群众深受触动。过去觉得“捕鸟无伤大雅”的村民,纷纷加入护鸟队伍,发现布网、捕鸟行为第一时间举报。

“融合履职不是简单的部门相加,而是职能的化学反应。”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刑事追责的刚性、公益保护的柔性、生态修复的韧性拧成一股绳。”这一实践不仅有效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更通过“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成效,凝聚了全社会生态保护共识。现在,伊美区林缘地带再无黏网、滚笼等踪迹。人工鸟巢里雏鸟啾鸣,羽翼渐丰;林间警示牌醒目矗立,护鸟身影随处可见,曾经被惊扰的鸟类家园重归宁静与生机。

伊春市伊美区检察干警为人工鸟巢添食

法治注脚:基层回访与法学视角下的林都生态守护

从丰林县红松林的碳汇破冰,到伊美区林缘的护鸟坚守,伊春市检察机关的生态司法保护,从来不是孤立的个案尝试,而是扎根林区、守护生态的初心践行。带着对实践成效的追问,笔者走进小兴安岭的山林村落,聆听基层群众的真实心声,也从法学专业视角解读这份生态司法实践的深层价值。

在丰林县红松林地的回访中,从事护林工作三十余年的老护林员王大爷指着成片幼苗感慨万千:“以前毁林开荒的事偶有发生,罚完钱、判完刑,林地还是恢复得很慢,老百姓也没真正明白生态的重要性。现在不一样了,不仅要种树,还要赔碳汇,大家都知道砍树是欠了山林的债,不光要还,还要还得精准。现在村里没人敢随便动公益林的一草一木,都把红松当成自家的宝贝守着。”周边村民也纷纷表示,如今走在林间,能明显感受到山林的生机回来了,空气更清新,山林更苍翠,守护生态已经成了大家的自觉习惯。

在伊美区城郊林缘,护鸟志愿者刘大娘已经连续一年参与巡护工作,她笑着说:“以前春秋迁徙季,总能发现偷偷布下的黏网,现在我们巡护时,连捕鸟的工具都见不到了。不少村民主动跟着我们一起巡山,看到小鸟就会提醒大家不要惊扰,还有人专门给人工鸟巢添食加水,曾经的‘捕鸟人’变成了‘护鸟人’,这片鸟儿的家园终于彻底安稳了。”社区干部也提到,普法宣传和真实案例的教育效果远超预期,生态保护的理念已经走进家家户户,成为林都百姓的生活共识。

针对伊春的生态司法实践,伊春市人大代表曲凤写下这样的工作手记:“恢复性司法的核心,不在于惩罚犯罪,而在于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与生态环境。伊春市检察机关立足林区特色,创新林业碳汇替代性修复机制,成功破解了传统林业案件生态修复缓慢、赔偿不精准的难题,实现了恢复性司法在北方生态功能区的本土化落地。而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融合履职,打破了司法办案的部门壁垒,实现了刑事追责与公益保护的有机统一,构建起‘惩治+修复+治理+普法’的全链条生态保护模式。这种扎根基层、贴合地域特色的司法创新,不仅为伊春筑牢了生态屏障,更为全国同类生态功能区的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彰显了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担当。”

法治为笔,生态为墨,伊春市检察机关以司法之力,在小兴安岭书写着北疆生态守护的生动篇章。未来,他们将怀揣对林海的热爱、对生态的敬畏,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小兴安岭的一草一木、一禽一兽,让“林都生态司法模式”走出伊春,为更多生态功能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方案,用法治力量筑牢国家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让小兴安岭的万顷苍翠永远绵延不绝。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0709/396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