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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永福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激活文物保护新动能

检察干警在百寿岩调研石刻保护情况。
青山藏古韵,文脉永相传。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这片浸润着千年文明的土地上,宋代百寿岩摩崖石刻、明代永宁州古城墙、清代飞龙风雨桥等珍贵文物,静静诉说着岁月沧桑,承载着一方百姓的文化记忆与历史根脉。然而,风雨侵蚀、人为破坏、保护缺位,曾让这些文化瑰宝面临存亡危机。
近年来,永福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以公益诉讼助推文物保护的新路径,用法治力量为文物古迹披上“护身符”,书写了一段“古城韵长、岩刻流芳”的动人故事。
宋刻“寿”字重放光彩
位于永福县百寿镇东岸村的百寿岩摩崖石刻,始刻于780多年前的宋代,集百种“寿”字于一壁,篆、隶、真、草诸体兼备,是我国南方山崖石刻中的珍品。2013年5月,百寿岩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曾经伤痕累累。当地村民长期在岩内摆卖香烛、生火取暖,游客焚香祈福、燃放鞭炮,经年累月的烟火熏染,加速了岩体风化,让岩体表层片状剥落,石刻本体被熏黑,部分字体模糊难辨,国宝级文物面临严重损毁风险。
守护文脉,刻不容缓。永福县检察院从人大代表建议中发现案件线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调查。检察官多次深入现场勘验、走访群众。为精准研判危害,他们还专程咨询文保专家。专家明确指出,焚烧香火产生的二氧化硫遇水形成酸性物质,会加速岩体腐蚀风化,对石刻造成不可逆伤害。这一结论,为后续监督办案提供了科学支撑。
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百寿岩的保护和监管。考虑到当地群众有到百寿岩祈福的民俗,检察官并未简单“一刀切”,而是建议兼顾文物保护与民俗需求,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迅速落实整改,争取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石刻本体修缮、山体加固和碑廊建设;在岩口增设文物保护宣传牌,普及保护知识;结合百寿岩半开放特点,在远离石刻本体的台阶外,设置香炉与雨棚,既满足群众祈福心愿,又从源头杜绝烟火侵袭。
如今的百寿岩,“寿”字再现清晰容颜,岩外依然香烟袅袅,传统习俗与文物保护和谐共生。常来祈福的村民感慨:“以前觉得烧香多就是诚心,现在才懂,守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贝,才是真正的福气。”
明代古城重展雄姿
从百寿岩驱车不远,来到百寿镇北端,一座气势恢宏的古城静静矗立,这便是始建于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的永宁州城。作为长江以南保存最完整的明代古城之一,距今已有546年历史。2013年3月,永宁州城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城内现有居民2000余人,古老城墙承载着代代人的生活记忆。
宁静背后,隐患暗藏。一次偶然绕路,检察官发现古城角落浓烟滚滚,有人在城墙边焚烧垃圾,墙体已被熏得发黑。深入调查后,更多问题浮出水面:城墙缝隙疯长的杂草杂树,根系不断松动砖石结构;周边环境脏乱,照明设施缺失,垃圾随意堆放……风雨侵蚀与人为破坏双重威胁,让这座明代古城岌岌可危。
2022年8月,永福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明确要求清除城墙附着植物、修缮受损墙体、整治周边环境、完善配套设施。
保护之路,步履维艰。为精准推进整改,检察官从零学习文物保护知识,从“门外汉”变成“半个专家”。面对部分村民的不理解,他们走村入户、耐心宣讲,用通俗语言讲清城墙损毁的不可逆危害,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在检察力量推动下,永宁州城保护修复工作全面启动。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1600万元、自筹资金391万元,用于古城道路修缮、步道恢复、环境整治与绿化提升。如今的永宁州城,城墙坚固整洁、街巷干净有序、古韵风貌尽显,这座历经五百年风雨的明代古城,以全新姿态重展雄姿。该案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百年风雨桥重获新生
如果说百寿岩、永宁州城的保护是“攻坚战”,那么堡里镇三多村飞龙风雨桥的修复,则是一场“持久战”,也是永福县检察院探索文物公益诉讼的首次实践。
始建于清代的飞龙桥,是一座四孔砖石木结构风雨桥,桥廊镌刻着当地乡绅书画,两端马头护墙精巧别致,兼具实用价值与艺术价值,被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飞龙桥也是村民农耕出行、商贸往来的必经要道。
多年前一场特大洪水,让飞龙桥遭受重创,桥体残破、廊柱歪斜,精美书画面临消失风险。此后迟迟未能修复,昔日便民古桥沦为“断头桥”,既影响村民出行,也造成文化遗产流失。
守护古桥,义不容辞。永福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认为,飞龙桥受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随即向属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启动修复工程。这也是广西首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
办案过程中,该院主动与属地政府沟通,明确公益诉讼目的是协同保护、而非追责问责,消除基层政府顾虑。同时,积极协助镇政府向上级争取资金、对接文物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全程跟踪修复进度、协调解决施工难题。
属地政府高度重视,将飞龙桥修复纳入城镇化建设示范项目,筹措50余万元专项资金,遵循修旧如故、保持原貌的原则推进修缮。如今,百年飞龙桥重获新生,青瓦覆顶、廊画精美、马头护墙巍然挺立,重现古桥风韵。村民特意在桥上刻下对联:“碧河再浚津梁过客便行歌浩德,古迹重呈丽貌游人醉赏搁归心”,字里行间满是欣喜与感恩。
“检察公益诉讼既是守护绿水青山的利器,也是传承历史文脉的屏障。”永福县检察院检察长蒋杰表示。作为文物大县,永福县拥有30余处高价值文物点。如今,该院已探索形成文物保护“四个一”工作法,联合9家行政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凝聚起“检察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文物保护合力。
(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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