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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带变菜园?司法所调解厘清“共有”边界

“这块空地没人管,我们辛辛苦苦开垦出来种菜,凭啥要清理?”“公共绿化带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私自种菜既违法又破坏小区环境!”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青松路街道某小区内,居民戴某某等三人与小区绿化负责人杨某某因绿化带种菜问题爆发激烈争执,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据悉,戴某某、翁某某、张某某三位居民发现自家围墙外有一块空置绿化地长期无人打理,便合计投入人力和化肥,将这片绿地开垦成私人菜地,种上了各类蔬菜。小区绿化负责人杨某某巡查时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公司及城管部门,要求三人归还绿化用地,由此引发冲突。

社区调解员接到消息后,迅速赶至现场。“大家先冷静下来,有问题慢慢说,咱们既要考虑个人投入,也要遵守规定、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调解员首先安抚双方激动情绪,然后耐心倾听了戴某某等人“初期无人管理”“已投入人工化肥”的诉求,没有简单否定其付出,而是换位思考理解他们的想法;同时,向三人细致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

调解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个人无权将公共绿地改为菜园。此外,《城市绿化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该条例的办法也明确规定,城市绿化用地受严格保护,禁止擅自占用和破坏,擅自占用者需限期归还。

经过调解员多次反复磋商和耐心解答法律知识,戴某某等三人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理解了公共绿地的共有属性和保护意义。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绿化负责人杨某某代表公司向戴某某、翁某某、张某某各赠送两袋化肥,弥补其前期投入;三位居民则承诺立即清理菜地里的蔬菜,恢复绿化带原貌。

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醒,城市公共绿地是全体居民的共同财富,不仅美化居住环境,更承载着城市的生机与文明。近年来,“见缝插针”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行为看似利用闲置空间,实则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珍惜和守护公共绿化成果,共同维护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0424/370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