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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奋力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法院队伍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号召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直接关系到为谁司法、如何司法和司法工作成效。作为基层法院领导干部,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符合时代要求、体现司法规律、回应人民期待的正确政绩观,教育引领广大干警锻造过硬本领、忠诚履职尽责,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明确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到法院工作实处,首先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特别是具体到法院队伍建设中,其核心要义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锻造一支牢牢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过硬法院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深刻认识“政绩为谁而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必须始终牢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引导法院干警把人生职业发展融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中,以严格公正司法履行好“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
二是精准把握“树什么样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司法改革、司法政务等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聚焦一体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多做一些抓前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以高质量队伍建设支撑保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教育引导“靠什么树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绝不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清晰认识履职尽责的核心要义与行为边界,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与尺度,以正确政绩观指导做实司法审判各项工作。要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和队伍建设规律,着力破解影响队伍战斗力、制约司法公信力等深层次问题,以学习教育促推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坚持正确政绩观引领,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建设对干部的素质能力、精神状态、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我们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推动干部在其位谋其政、主动担重担难的原动力,引导广大干警苦练内功强本领、放开手脚干事,更好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引领,强化党性修养。党员干部作为政绩具体创造者,党性修养直接关系政绩的价值取向。一些干警的政绩观出现偏差,究其根源还是党性不强,没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请示报告、督查督办、政治监督等制度,坚决做到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司法工作原则由党确定、司法工作决策由党统领。要结合实际创新理论学习,大力弘扬新时代闵行法院劳模精神,深化创新“515”主题党日领航项目,用好“闵而好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使广大干警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聚焦干部人才建设,夯实履职之基。正确的政绩观追求实打实的业绩,这离不开过硬的干部人才支撑。狠抓队伍建设,必须把干部人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关键看干部人才是否胜任岗位、能否攻坚克难、工作质效是否提升。要着重开展专业化、实战化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的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说理、数字化知识和群众工作等能力素质。要健全完善干部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持续深化完善人才储备库建设,畅通各类人才成长通道,激发队伍内生动力。要结合实际创新实践锻炼平台,依托“闵杰青训营”“闵睿研社”“法官工作坊”等平台,鼓励干警在执法办案一线、化解矛盾前沿、服务群众阵地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把能力建设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真本领。
三是落实严管和厚爱,激发奋进之力。抓队伍建设,既要靠铁规生威保持队伍肌体健康,也要靠组织关怀凝聚人心、激发活力。衡量严管厚爱的成效,关键看队伍是否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同时又要看干警是否归属感强、向心力足。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支部品牌建设为抓手,深耕“党建+业务”融合模式,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年”专题活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持之以恒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积极构建以“劳模文化”凝聚归属、以“暖心文化”传递温情的暖警惠警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汇聚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战斗力、凝聚力。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正确政绩观在队伍建设中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不能仅靠思想自觉,必须依靠系统完备的制度机制来保障,使正确政绩观融入日常、形成习惯、化为自觉。
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牢选人用人风向标。把好选人用人关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环节,必须将“评案”与“考人”深度融合,让考核“指挥棒”与用人“风向标”同向发力。要建立科学量化的绩效考核标准,突出办案质效与群众评价,使考评体系成为履职成效的“晴雨表”。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奖励等直接挂钩。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健全在执法办案一线、攻坚克难前沿考察识别干部机制,拓宽选人视野,优化班子结构,注重选拔那些政绩观正、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警,切实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警在新征程上建功立业。
二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织密权益保障网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增强职业尊荣感为核心的激励机制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工作的干警撑腰鼓劲,让干警在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轨道上放心大胆地干事业。要健全法官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各政法部门联动协同保障,探索法官履职权益保障工作的新路径、新举措,切实维护法官职业尊严和司法权威公信力。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筑牢正确政绩观屏障。要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刻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是否存在急功近利、脱离实际,甚至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自我革命精神检视和整改问题。要加强对政绩观偏差问题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纠偏、坚决叫停,让引导广大干警真正把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遵循。
(作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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