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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真金白银 传递司法温度

清晨6点,天刚蒙蒙亮。记者跟随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婧、朱大伟驱车往北辰区双街镇的一家小商铺里赶。警车刚驶到小商铺附近,我们就看到了早早赶来的申请执行人老杨。

“法官,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一直拿不到钱,我急啊!”看到执行法官的警车来了,老杨很激动,迎上来打开话匣子倒起苦水:自己供货给邓女士,却被拖欠4万余元款项,赢了官司,对方又不按约定履行。

“先别着急,你的案子情况我们都了解,前期也做了查控,请你相信我们。”执行法官安慰道。

其实,案件刚进入执行阶段时,北辰区人民法院便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邓女士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后,法院将邓女士的银行卡进行冻结,今年1月,一笔1万余元的款项入账后,法院第一时间进行扣划。

到底是没钱还,还是有钱不还?

为了能够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兑现,朱大伟一方面安抚老杨情绪,一方面提醒他有任何线索立即跟法院联系。

“电话联系不上,就去此前送货的小商铺碰碰运气。”老杨发现,邓女士有时会到这个小商铺来,她是不是这里的员工?老杨便把这个情况向朱大伟进行了反映。

有了线索,就到现场去!记者随执行法官、老杨进到小商铺里了解情况。

“我们是法院的执行法官,邓某某在店里吗?”刘婧向店员表明来意。

“她不在,我就是打工的,不清楚她打官司的情况,你们别影响做生意。”店员有些抵触情绪。

法官向店员介绍了案件情况,又进行了释法说理,请店员配合出示小商铺的营业执照。证照上的信息显示,邓女士正是经营该店铺的个体工商户。

“这就意味着,小商铺里的货物等都是邓女士的财物,可以进行执行。”刘婧在一旁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现场查封这些财物进行拍卖,或者他们也可以自行与老杨协商,折抵货款,自动履行执行案款。

现场查扣小商铺柜台的现金后,法官在核查收款码对应的收款账户时发现,有的收款账户是在该店员名下:“你的账户与邓某某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该账户进行查封。如果存在明知且故意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情况,可能构成违法。”

听到自己涉嫌违法、还要查封货物,店员一下子着急了:“这是我垫钱进的货,店铺我在实际经营。我与邓某某是亲姐妹,我现在想办法联系她凑钱还款。”

经过多次尝试,邓女士接了店员拨出的电话,但又抛出了“拖”字诀:在外面,一时半会儿回不去,等之后凑钱还上。随后,又挂断了电话。

邓女士不来,执行还能进行下去吗?刘婧再次向店员释法说理:“店铺为邓某某所有,法院将对店铺货物依法查封。如果你和邓某某有纠纷,可以另行解决。”

看到法院要进一步采取执行措施,店员表示立即凑钱解决问题。最终,店员联系邓女士及其亲属向老杨进行了转账。

拿到货款,老杨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又向店员说:“咱们之间也没矛盾,只是实在困难不得不申请执行。”

“大家相互体谅,都不容易,没准以后还能继续合作。”朱大伟也来劝和双方。

“我理解,不是万不得已,老杨您也不至于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店员回应着,又向法官抛出疑问:“我就是打工的,再有类似的纠纷跟我有关系吗?”

刘婧给店员释法说理:“不管您是打工的还是有亲戚关系,邓某某被执行不影响您。但是,如果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就会受影响,提醒您做好规范经营。”

“您这么说,我心里更明白了。”店员说。在法官招呼下,店员和老杨握手释嫌。

走出小商铺,记者问:“对法院执行满意吗?”

“很满意,没想到还能把钱要回来。”老杨说,最让他感动的是,每次去找法官,都能得到积极的回应,心里暖融融的。

挥手告别老杨,已是中午12点,刘婧招呼大家上车回法院:“回去还要组织复盘,不足部分继续努力。”

公平正义并不抽象,就在柴米油盐、万家灯火中。“白纸黑字能不能兑现成真金白银,直接关系群众对司法的感受。群众拿不到钱,心里就堵着这个事。要多走出去、去现场,用辛苦指数换群众的幸福指数。”中午一点半,北辰区人民法院院长贾亚强在执行复盘会上说,民生无小事,要用司法力量托举群众稳稳的幸福感。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0317/356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