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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七千吨牛粪之困——黑龙江克东法院:将“环境包袱”转化为“财富资源”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近日,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7000余吨牛粪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是克东法院面对棘手的生态环境治理难题,灵活运用“多元解纷”与“府院联动”机制,将司法智慧融入社会治理,成功将“环境包袱”转化为“资源财富”的生动实践。2025年6月,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4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一纸合约难再续 棚内污粪积如山

黑土地绵延如墨,天光云影洒落。在北纬47°黄金奶源带上,黑龙江省克东县静卧于乌裕尔河与润津河的温柔臂弯之中,丰沛的雨露与清澈的水源在此交融,共同滋养出一片牧草丰茂的土地。

依托这一优势,克东县大力推动标准化、规模化牧场建设。田野间奶牛成群,现代化养殖场星罗棋布,克东县正从传统农业县向高端奶源基地扎实转型。据悉,克东县目前奶牛存栏量约3.3万余头。

然而,产业蓬勃发展的背后,衍生问题亦随之凸显。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急剧增加,全县每年产生牛粪约33万吨,如若处理不当,将给这片黑土地带来沉重环境压力。然而,牛粪并非纯粹的“废物”,它富含养分与矿物质,本质上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在畜禽粪便中,牛粪具备独特的能源化利用优势:因牛的饲料以牧草为主,牛粪中粗纤维含量高,风干后木质素、纤维素等比例极大,燃料特性类似秸秆;牛作为反刍动物,消化过程细致,牛粪风干后呈现疏松多孔结构,通气性良好,从而保证了较高的燃烧效率。

基于此,通过技术加工,牛粪可转化为多种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在克东县,一条以牛粪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循环产业链应运而生:前端衔接规模化牧场,后端对接专业生物质能源企业,旨在将污染风险转化为资源价值。

不料,这条看似稳固的产业循环,却因一纸合同的履行争议而骤然断裂。

2021年,当地某牧业公司与某生物质能公司签约,约定每年供应至少2000吨干牛粪用于发电。然而自2023年6月起,某生物质能公司先后以场地施工、领导不在等理由拒收牛粪;同年8月,更单方面称因牛粪“杂质超标导致设备磨损”,拒绝继续履约。

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合同纠纷,实则已迅速演变为一场生态与经营的双重危机。拒收导致某牧业公司存粪棚内牛粪堆积逾7000吨,且每日新增,存储空间告急。盛夏高温之下,这座“粪山”持续发酵,渗滤液渗出,直接威胁周边水土安全。

当利益链条绷紧,一纸合同从桥梁变为枷锁时,看似完美的循环骤然断裂。随之而来的,是严峻的环境危机——近万吨牛粪无处可去,在存粪棚中持续堆积、发酵,成为时刻威胁周边水土与空气的“生态炸弹”。

府院联动破困局 科学调解促共赢

当承办法官孟晗第一次站在那座庞大的存粪棚前时,强烈的视觉与感官冲击让她心头一震。目光所及,是望不到边的褐黑色堆积体,在闷热的空气中蒸腾着刺鼻的氨气与硫化氢味道,几乎令人窒息。

某牧业公司负责人老张指着几乎满溢的应急收集池,声音沙哑:“法官,你看,再下一场大雨,可能就拦不住了。”

“7000余吨”牛粪不只是卷宗上冰冷的数字,还是悬在黑土地上方、随时可能渗漏的“生态炸弹”。简单的庭审判决无法让“粪山”消失,反而可能因执行僵局导致风险爆发。法官意识到,必须找出一条化解矛盾、盘活资源的根治之道。

破局的关键在于找到科学、经济、可行的牛粪处置方案,但这对法官而言是一个陌生的技术领域。法官的案头,堆起了关于牛粪如何处理的专业书籍和学术论文。为了验证方案的可行性,法官主动“跨界”请教,通过府院联动机制,邀请县农业农村局的技术骨干一同研判;与省农科院的畜牧环境专家积极沟通;联系其他的生物质能源企业,咨询不同原料的工艺适配性问题。法官的笔记本上记满了各种技术参数、成本估算和潜在风险点……

一番钻研,牛粪处置方案终于有了雏形。但将其转化为各方接受的现实,是更艰难的挑战。于是,法院牵头召开多部门府院联动协调会。

“当务之急是消除环境风险,立即对堆体进行应急处理!”生态环境局的代表态度坚决。

“企业正在困境中,是否可以先从经济的角度将牛粪处置?”营商局的同志则有不同视角。

“我们支持资源化方向,但对垫料回用的卫生标准、还田发酵的周期与土地消纳能力,必须严格把关。”农业农村局的专家提出了专业建议。

某生物质能公司负责人老李情绪激动:“他们的原料就是不合格!法官,你看这是我们设备磨损的照片,损失谁承担?”老张则反唇相讥:“是你们先找借口拒收!现在粪全堆我这,损失更大!”

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争论间隙,法官将事先准备好的“分类处置、多元利用”方案示意图投到屏幕上,“我们的目标是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大家看看这个牛粪的处理路径:将部分牛粪发酵做垫料,部分安全处理后还田,剩余部分尝试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用于发电。”

绿色重生启新篇 点“粪”成金见实效

面对老李,法官说道:“诉讼继续,即便最终判决你方有理,其间对方可能因环保处罚停产,将会无力支付损失;未来再在本地寻找稳定合作伙伴,公司声誉是否会受到影响?若接受调解,参与新的资源化方案,不仅能以合理成本解决原料争议,还可能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化被动为主动。”

庭审现场。杨爽摄

面对老张,法官帮他算了笔细账:“当前最紧迫的是你自己的生存危机,即便法院判决对方收粪,但执行起来需要时间。对企业来说,时间成本非常可贵。现在有政府多部门联动支持的方案,是尽快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的机会。在费用分担上做些让步,换取根本性解套和长远合作是不是更好?你们公司奶牛存栏量年均8400头,每年产生牛粪84567.75吨,尝试一下这个变废为宝的路径,以后也能帮助你们公司降低不少成本。”

与此同时,法官紧锣密鼓地落实细节:联系合规的发酵菌剂供应商、确认附近有消纳能力的农田、咨询生物质颗粒设备的改造可能性……每一个环节的打通,都为最终调解协议的达成增加一分可能。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是解除案涉《牛粪销售合同》;二是某生物质能公司给付某牧业公司产品处理费10万元,同时某牧业公司负责处理7000余吨堆积牛粪。

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窗外已是华灯初上。积压数月的危机,终于寻来出路。在多方协同和监督下,某牧业公司负责将7000余吨牛粪根据方案快速分类、科学处置。至此,曾经的“生态痛点”与“经营包袱”被转化为“资源亮点”。

尘埃落定后,法院结合本案向相关产业协会发送了规范合同、明确标准、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的司法建议,以期从源头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

裁判解析

将民法典绿色原则作为裁判根本遵循

本案系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在审理中并未拘泥于普通合同争议对违约责任的简单认定,而是立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将环境公共利益纳入司法衡量的核心范畴。

面对7000余吨牛粪潜在环境风险,法院敏锐认识到若仅就合同履行进行裁判,虽可解决法律争议却无法消除实质环境隐患,故而将民法典绿色原则作为裁判根本遵循,以推动牛粪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为最终目标,实现了司法裁判价值导向的升华。

在具体路径上,法院创新运用“法院﹢工商联”诉调对接机制化解双方对立情绪,促成部分履行共识;继而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整合生态环境、工信、营商环境等行政部门专业力量,通过联席会议、实地调研、方案论证,将司法个案转化为多方协同治理的系统工程,共同设计出“分类处置、变废为宝”的生态解决方案。该方案将牛粪精准定位为“放错位置的资源”,通过转化为生物质燃料、农业肥料等多途径实现价值再生,不仅彻底化解了本案纠纷,更促使双方当事人重建互信、转向可持续合作,实现了环境保护、企业共赢与民生改善的多元效应。本案裁判展现了环境资源审判中“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涉生态要素合同纠纷提供了“实质性化解”而非“程序性了结”的可复制经验,彰显了新时代司法在服务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的法治担当。

专家点评

实质解纷与绿色发展深度融合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毋爱斌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本案中,在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的协同发力下,近万吨牛粪这一“环境包袱”被成功转化为“资源财富”,这既是一场立足黑土地的生态治理实践,又是一次实质性纠纷化解与绿色发展观的深度融合,充分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从“事后惩治”向“事前预防、事中修复、系统治理”的转变。

首先,法院精准定位角色,在服务大局中寻求多元价值平衡。法院以“如我在诉”意识找准环境司法审判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敏锐识别出堆积牛粪所蕴含的紧迫公共环境风险。在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指引下,法院将促成牛粪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作为核心目标,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最终在化解合同纠纷的同时,彻底消除了环境隐患。这一过程既守住了“环境安全”的底线,也激发了“企业经营”的活力,更创造了“变废为宝”的效益,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次,在修复路径上,法院创新构建了“司法引领、府院联动、专业支撑”的协同治理模式。在确定“分类处置、多元利用”为最优方案后,法院主动发挥枢纽作用,联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营商局等多方行政力量,并引入畜牧环境专家的科学论证,共同搭建起一个目标统一、权责清晰、技术可行的生态修复与资源转化执行框架。这一模式有效打破了司法与行政、审判专业与技术领域之间的壁垒,将一纸裁判文书转化为多方接力、闭环运行的系统工程,在化解个案“粪山”危机的过程中,真正实现了“审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环境,规范一个行业”的治理效能。

最后,从治理机制来看,该案不仅探索了解决区域性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司法路径,更成为以司法智慧赋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标志性案例,为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法院在案结事了之后,并未止步,而是进一步梳理总结,向相关产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推动从源头规范合同、明确标准、建立风险共担机制。这标志着司法职能从纠纷解决的末端,向前延伸至产业风险预防与治理规则构建的前端。应当将此种“个案治疗”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经验予以提炼,让司法审判成为串联起生态保护、产业转型与法治保障的“绿色纽带”。

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与关联性,决定了其保护与修复必须依靠系统思维与协同共治。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肩负着以法治方式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发展的时代使命。以“府院联动”为核心的多元共治与修复机制,必将持续推动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的深度融合,为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图景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0126/336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