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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山东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就是法院工作大局”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1234”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通过府院联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等一系列措施,持续以“硬举措”优化“软环境”,助力打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破中有立,府院联动助力化解破产难题

“项目复工了,总算能给业主们一个交代了!”临沂某地产公司负责人难掩激动。此前,该公司因债务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1100余套房源面临烂尾,续建资金缺口高达3.9亿元。

面临企业破产、项目烂尾、业主维权的复杂局面,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与沂河新区管委会迅速启动府院联动机制——

法院和政府反复会商,敲定“预重整+重整”工作思路;

预重整阶段,法院指导临时管理人迅速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沟通谈判各项工作,为拟定重整计划做好准备;

在最关键的资金问题上,管理人多次赴集团总部谈判,以房产抵顶的方式将总部归集管理的2.2亿元预售资金实现回笼;

政府协调引入外部企业为项目注资,释放58.94亩土地资源、规划配套商业10万平方米……重整计划以93%的高票通过,项目实现整体复工。

破产关系万家,影响一域发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凝聚破产工作合力,联合20个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推动建立“法院提出需求、政府统筹协调、职能部门联动解决”的工作机制,共同破解企业破产中的职工安置、土地调规、税收减免等问题;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工作指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全面推行院庭长主办破产案件制度,实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团队”,以最专业的法官队伍为企业快速重整保驾护航。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理念,在府院联动机制的助力下,2025年全省法院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560件,化解债务总额4300.9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985.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6.4万亩,安置企业职工2.7万人。山东法院破产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做法和成效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推广。

严格保护,知产审判助力守护创新“源头活水”

永和公司系“永和豆浆”商标权人,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王某店铺曾因侵害“永和豆浆”商标权被永和公司诉至法院,后双方和解。之后,永和公司再次发现王某在店招门头及菜单上突出使用“永和豆浆”字样,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停止侵权,并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侵权与永和公司达成和解后再次实施相同侵权行为,属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依法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综合涉案商标许可使用费、王某主观过错及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法院依法确定惩罚性赔偿基数为13.32万元、惩罚性赔偿倍数为1倍,依法判令王某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6.64万元。

“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低、侵权获利大、维权成本高,导致‘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滋生蔓延、屡禁不止。”承办法官介绍,通过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判处高额赔偿,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环境。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0126/336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