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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举措、四大工作站 上海检察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正从“基本建成”迈向“全面建成”阶段。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发布《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12条举措,四大涉航运检察服务工作站,把司法服务直接送到航运经济“主战场”,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12条举措覆盖航运法治全需求

《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直击全市航运领域检察工作情况,以12条举措瞄准实际需求。

一是建立健全航运检察工作体系,构建高质量服务保障格局。构建市检察院、分院、基层检察院三级联动的一体化专业化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涉航运案件办理机制;设立国际货运、航运总部经济、海洋装备、航空经济四大检察服务工作站,实现对重点航运业态的全方位司法保障;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常态化、多层次协作,健全和公安机关、海警机构、海关缉私等部门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对海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力度。

二是依法履行检察办案职责,优化高水平航运法治环境。依法惩治危害航运安全、走私等犯罪,强化航运知识产权保护和民生保障;加强涉航运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立案、侦查及审判执行活动;加强涉航运民事检察监督,强化对涉航运民商事案件监督,整治虚假诉讼,完善对执行活动监督;推动涉航运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海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推进涉航运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强化海事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探索涉航运公益诉讼检察,深化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延伸公益诉讼类型,健全跨部门协同治理。

三是持续提升履职保障水平,助力高能级航运服务创新发展。精准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完善对口服务机制,开展联动专项治理,健全涉外法律服务;积极探索数字赋能,融入数智航运生态圈,研发数字监督模型;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化理论与实务研究,加强航运检察人才培育,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着力提升航运检察影响力,总结推广成熟工作经验,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培育航运检察文化,构建立体化检察宣传矩阵。

4大工作站“量身定制”,精准地对接航运经济发展需求

上海检察机关围绕航运核心业态发展需求,设立国际货运、航运总部经济、海洋装备、航空经济四个检察服务工作站。推动检察履职更加精准地对接航运经济发展需求,实现司法服务向一线延伸、向专业深化。

上海市检察机关国际货运检察服务工作站由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维护,聚焦全球航运资源配置,重点服务国际集装箱港口枢纽建设,围绕物流供应链布局以及国际货物中转、分拨、集散功能,加强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的常态化协作,全链条护航航运新质生产力发展。

上海市检察机关航运总部经济检察服务工作站由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维护,聚焦跨国航运企业、国际组织和航运功能性机构服务体系优化升级,开展邮轮旅游、航运金融、船舶租赁、海事仲裁等领域法律风险预警,提供针对性检察服务。

上海市检察机关海洋装备检察服务工作站由崇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服务世界级海洋装备岛和现代化造船基地建设,重点加强船舶制造知识产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技术秘密保护,保障海洋装备产业安全与创新发展

上海市检察机关航空经济检察服务工作站由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管理维护,立足闵行“长三角门户”“交通枢纽”等区域特点以及高端制造、航空航天等多种战略产业优势,做实服务航空制造、物流、维修、金融等航空产业链的检察保障,着力打造以“一中心、两园区、三联动、四重点”为主要内容的航运检察工作体系,形成与虹桥“江海路空铁”综合交通一体化模式深度融合的航运检察服务保障新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这4个工作站并非“单打独斗”,而是依托“市检察院牵头抓总、分院指导协调、基层院落地履职”的原则,y实现案件管辖、风险防范、线索移送的“无缝衔接”。目前,四大工作站已全部揭牌,未来还将加快完善制度、提炼经验,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上海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完善航运检察工作体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上海营造国际一流航运发展环境。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5/1223/324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