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甘肃省市域社会治理百强案例第二届甘肃省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百强案例 党建带妇建,基层治理的漳县路径
党建带妇建,基层治理的漳县路径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城乡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为积极应对社区治理服务质量不优、妇女参与率低、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漳县充分发挥女性参与社区治理,“以淳朴民风化人,良好家教育人”,推动妇女工作赋能基层治理,打造漳县独特的“五位一体、五制运作”工作经验。即以“五位一体”为导向和保障,以“五制运作”为推进和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特色之路。2020年,漳县被全省选定为16个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创建县之一,2020年,四族镇四族村被民政部列为497个村级议事协商示范村一,武当乡张坪村、马泉乡骆家沟村、武阳镇城西社区,先后被民政厅授予全省农村社区示范村和全省和谐示范社区称号。
一、“五位一体”,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坚实基础
漳县坚持以党建带妇建,以村民自治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精细化服务为手段,以组织队伍为保障,切实加强党对妇女参与城乡治社区治理的领导,围绕群众满意任务目标,建机制、出实招、打造高素质基层工作队伍,做实做优,精细化服务,奠定城乡社区治理坚实基础。
以党建带妇建为引领。漳县以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为重要内容,列入县上对基层乡镇、村(社区)考核和乡村组织振兴考核范围,压实乡镇党委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带动作用,加强组织,完善制度,撬动妇女参与社区治理。创新妇女组织设置,在全县建立妇女组织153个,妇女工作者达到了2675人,妇女参与社区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持续优化,治理成效显著提高。
以村民自治为载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保障治理质效。漳县健全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工作”四个委员会和“村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公益岗位共管共享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五个村民自治组织,广泛吸纳妇女参与,为治理提质增效,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群众满意是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诉求征集、全程追踪督办促办机制,在村(社区)设立调解室,运用民主协商、“五老”议事等形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管理台账或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以村民小组为网格单元,村(组)干部包抓网格,包户包人,定期走访,掌握动态,广泛收集民生民意,架起党群干部“连心桥”。
以精细化服务为手段。漳县探索建立城乡社区服务场所,在全县5个城市社区,135个农村社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汇党群服务、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等149项内容进驻。建立了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制度,实现“一站式”办理。健全便民生活圈,整合社区教育、养老、商圈、服务保障要素,打造“一刻钟生活圈”,建设百姓大舞台,设立文艺活动圈,搭建居民文娱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文化生活活动。
以强化队伍为保障。漳县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村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年龄、文化程度、女性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制定了村组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村(社区)办公经费足额保障,工资报酬按时发放,打造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村(社区)干部继任。漳县573名村委会成员,女性237名,占41%;年龄35岁以下367名,占64%;文化程度大专以上348名,占61%,为治理质效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二、“五制运作”,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质增效。
漳县建立完善“工作规范化运转、减负增效、“三治”融合、扩大参与、监督制约”五项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探索创新工作措施,紧紧抓住城乡社区治理主脉络,着力打通城乡社区各领域,全过程。
工作规范化运转机制。漳县将以村居务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规范化运转作为为社区治理的第一要务,并纳入县上对乡镇季度考核。在村(居)务公开方面,开展活动公开、内容规范、记录完善。去年以来完成了村务公开目录修订,新建、改建公开栏140个,建微信公开群140个,全面推行村(居)务信息阵地公布、微信可查,群众通过手机即可看到最新村务公开信息,让信息进群,取代“跑腿看”。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细化完善工作流程,一大批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减负增效机制。漳县破解困扰基层、村(社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摘除各类牌子328个,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制定准入清单,明确社区依法履职等项5类15项,依法协助党委政府履职等项6类17项,为社区服务瘦身减负,规范出具证明,建立权责清单,界定应开具证明等项8项,负面等项20项,有效破解社区“万能章”乱象。
“三治”融合机制。漳县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达到“1+1+1>3”的效果,严格落实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等项,完成村民规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小微权利6类65项,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社会组织作用,整治陈规陋习,深化移风易俗,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婆媳互夸会”等评选会议,实施巾国嘉美积分超市兑换文明,深受群众欢迎。
扩大参与机制。漳县以村和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引导各类自治组织、各方力量参与社区“跟着干、抢着干”,最大限度整合治理资源。以县为单位修订“村级议事协商指导目录”,与县政协衔接制定方案、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由村(社区)“两委”牵头妇女组织参加的议事协商制度。去年以来共开展议事协商活动700余次,多元化开展“巾帼乡村振兴”、“妇女之家”完善提升、“巾帼志愿者”服务、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妇女健康及“两癌”检查、“最美家庭”“美丽庭院”“文明家庭”创建、“巾帼共建美丽家园”清洁、“巾帼佳美积分超市”评比等活动,组建志愿队伍56个,登记社区志愿者8000多名,培育本土社会组织59个。
监督制约机制。漳县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体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内部按照“六有”机制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与乡镇纪检组织有效衔接机制。每季度进行村(居)“两委”干部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作为考核评价、评先选优、绩效发放等重要依据。在外部建立督查检查暗访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走深走实。
三、让群众评判,保障城乡社区治理取得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广大居民群众居住在城乡社区,对城乡社区治理有着最直接最直观的感受,最有发言权。漳县牢牢把握提高居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这条主线,构建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建起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完善村居民代表、党员设岗定责联系群众制度,到群众中听民声、办实事,群众事由群众商量,以实际行动收集民意,回应群众关切。在常态化督导检查中,开展村务公开暗访、县级互查互评、第三方评估测评等,都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把评判权交给群众。近年来群众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2/1208/31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