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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之践行“枫桥经验”加强调解解纷, 为群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一、背景及起因
处理矛盾、化解纠纷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党始终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使之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为我们更好地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指明了方向。
滩歌人民法庭认真贯彻落实武山县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建设的安排与部署,坚持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作为司法为民、推进社会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开展诉讼服务便民化,最大化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力量。
二、做法与经过
(一)案例概述
原告杨某与被告石某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本院了解,原告杨某与被告石某在2021年12月在武山县滩歌镇下街村因亲戚务工纠纷发生争吵,双方在相互指骂争吵过程中被告石某用手指将原告杨某左眼戳伤,两人进而发生撕打并倒地,在倒地后双方进而撕打,在这过程中被告石某将原告杨某鼻子打伤出血,后双方被告在场的其他人员拉开,双方在被其他人拉开后,被告石某又拿起附近居民房子旁边的木棍将原告杨某的左腿弯处打伤,案发后,被告石某主动投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后经鉴定,原告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后公安机关对被告石某做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出发决定。对于原告杨某的损失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杨某向本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石某赔偿原告杨某各项经济损失9480.76元。
在受理该案后,滩歌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对该案件进行深入了解后,考虑到双方系同镇村民,双方之前都系朋友,为了不让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于是多次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来解决此次双方的矛盾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反复多次的思想工作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来到法庭进行调解,但是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想让,言辞激烈,考虑到双方的矛盾分歧,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通过对双方当事人摆证据、普法律、谈情理,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也希望双方顾及多年的朋友之情,相互包容,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各退一步,双方也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石某也将3000元的赔偿款即时履行完毕,就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二)是坚持诉前劝导,千方百计减少当事人诉累
诉前劝导机制,即当事人来法庭立案时,对有可能通过诉讼外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案件,由法官告知当事人诉讼可能引起的风险,同时从亲情、信誉、时间、经济等方面向当事人尽可能的算本“账”,引导当事人冷静、理智的分析解决问题,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强化联动,牵手基层调解组织,形成合力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区别于法院的一般调解,人民调解是基层组织处理民间纠纷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一种形式,是司法调解工作的有益补充,它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更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优于我们的司法调解。因此,滩歌法庭在一定程度上积极主动作为,积极宣传基层调解的优势,密切联系相关村委会和司法所,与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开展相关矛盾的调解,积极解决邻里纠纷。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方面的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人民法庭的优势在基层,生命力也在基层。作为基层人民法庭,所接触的案件多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关系、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案件。滩歌法庭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始终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不断探索和总结工作方法,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案结是了人和”。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窗口作用,面对矛盾纠纷时,积极开展就地释法、以案释法、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等活动,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较好发挥了法制宣传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阵地前沿作用。
(五)积极融入辖区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人民法庭地处乡镇,是人民法院与群众联系最为直接的窗口,涉及群众利益中最为突出的莫过于农民工权益的维护。近年来,滩歌法庭在涉及农民工利益的矛盾纠纷中,尤其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积极主动作为,加大调解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高效率解决涉农领域的矛盾纠纷。
三、成效与反响
今年以来,滩歌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调则调”的原则,积极参与矛盾的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解决,从而主动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主动融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服务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与防范矛盾源头治理,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一份应有的力量。从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滩歌人民法庭共立案111件,结案104件,结案率为93.69%,调解撤诉案件73件,调撤率为70.19%。今年以来,为了更大的方便当事人诉讼,克服因疫情防空影响带来的不便,对一些当事人则采取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服务,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实现了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矛盾纠纷。
(四)探讨与评论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的变化,而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方面呈现出新要求,与时俱进让“枫桥经验”新时代不断发扬光大,就要对“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人民法庭地处乡村群众之间,离群众最近,所以,人民法庭更要践行“枫桥经验”,不断延申服务群众新路子,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对民事纠纷坚持能调则调的原则,坚持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的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尽可能减轻当事人诉累,耐心细致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烦心事”“揪心事”“伤心事”,切实维护一方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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