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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孝调解工作法”品牌 推行多元化解矛盾

今年以来,梁湖乡传承孝爱基因,推行“三孝调解工作法”,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提炼打造“三孝调解工作法”品牌。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契机,以强化“三孝调解”品牌为抓手,持续完善“三孝调解”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推行“三孝调解+人民调解”,基层自治有广度

注重加强阵地建设,全乡共设立“三孝调解工作室”8个,成立由乡司法所所长、综治专干、村领导班子、乡贤人士、基层调解员组成“说事评理调解团”,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为维护梁湖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注重创新多种元素,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三孝调解+五老议事”制度,利用“五老”德高望重的优势,巧用“三孝”故事化解矛盾纠纷。贫困户李某因为各种原因家庭闹纠纷,儿媳妇闹着要离婚。村人民调解员知道后主动介入,运用“六字诀”,认真听其儿媳妇的哭诉,分析其家庭产生矛盾的原因。以“三孝典故”“家和万事兴”的古训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李某家庭和睦如初。梁湖乡“说事评理调解团”主动或依申请介入矛盾纠纷调解,屋场村组、田间地头、村委会都能看到“说事评理调解团”的身影,查情况、摆事实、讲道理、话感情,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推行“三孝调解+法治宣教”法治保障有力度

梁湖乡充分发挥基层调解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依法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梁湖乡小宛村农户张某的羊吃了刘某种植的葵花,产生矛盾纠纷,小宛村村组干部及基层人民调解员迅速介入调解,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察看实情,仔细调查了解,讲道理、话感情,最终将矛盾化解。在梁湖乡小宛村二组,陈某甘草收购场发生火灾,将陈某存放收购场内2万元的饲料全部焚烧。当事人陈某要求调查并进行处理。梁湖乡司法所、综治中心在现场调查走访,发现同组村民周某在下午15点左右,在自家耕地上焚烧杂草。同时,在火灾现场通过焚烧痕迹发现,该起火灾为周某焚烧耕地杂草引起的。经过现场察看实情,仔细调查了解,认真分析案情,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终双方友好协商,取得和解,矛盾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调处,在有效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的同时,彰显了“三孝调解+法治宣教”的效果和力度。

推行“三孝调解+文化浸润”文化教化显温度

梁湖乡充分运用“三孝”调解法,妥善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沈老太育有3个子女,依农村风俗,早年分家时明确随长子生活。老伴去世后,因子女间家庭矛盾,沈老太不得不独居生活。因沈老太年老体衰,且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沈老太将具体情况告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经过调解,支持了沈老太的请求,但之后其子女均未履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走访了解到,其家庭主要矛盾是兄弟姊妹之间的家庭琐事所致。考虑到赡养纠纷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亲情的修复,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决定在其村委会召集沈家子女进行调解。结合当地“三孝文化”,经过刚柔并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3个子女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均表示愿意轮流照顾、赡养老人。双方当事人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性化调解行为表示感谢。

推行“三孝调解+警务创新”服务群众有深度

梁湖乡坚持民意引领警务,创新设立综治警务中心,实现警民联动、警力前移,厚植农村警务根基,既增加了便民服务的深度,也提高了化解矛盾的及时性。在开展常态走访工作中,发现青山村村民郭某,在农业灌溉过程中与本村戚某发生口角,双方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综治警务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后,运用“三孝调解工作法”,认真听取双方想法,了解当事人态度,分开做思想工作,通过耐心劝导,并从亲情、老人和子女关系等多角度开导双方,总结出双方是因为缺少沟通交流,矛盾才会不断激化。经过中心工作人员近两个小时的劝导,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当场握手言和,并对综治警务中心的主动服务表示感谢。通过创新警务模式,以“向人民汇报”工作为载体,开展平安议事和便民服务,倾听民意、吸收民智、尊重民愿、发挥民力、化解矛盾,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感稳步提升。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2/1210/26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