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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带妇建,基层治理的漳县路径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城乡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为积极应对社区治理服务质量不优、妇女参与率低、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漳县充分发挥女性参与社区治理,“以淳朴民风化人,良好家教育人”,推动妇女工作赋能基层治理,打造漳县独特的“五位一体、五制运作”工作经验。即以“五位一体”为导向和保障,以“五制运作”为推进和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特色之路。2020年,漳县被全省选定为16个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创建县之一,2020年,四族镇四族村被民政部列为497个村级议事协商示范村一,武当乡张坪村、马泉乡骆家沟村、武阳镇城西社区,先后被民政厅授予全省农村社区示范村和全省和谐示范社区称号。
一、“五位一体”,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坚实基础
漳县坚持以党建带妇建,以村民自治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精细化服务为手段,以组织队伍为保障,切实加强党对妇女参与城乡治社区治理的领导,围绕群众满意任务目标,建机制、出实招、打造高素质基层工作队伍,做实做优,精细化服务,奠定城乡社区治理坚实基础。
以党建带妇建为引领。漳县以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为重要内容,列入县上对基层乡镇、村(社区)考核和乡村组织振兴考核范围,压实乡镇党委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带动作用,加强组织,完善制度,撬动妇女参与社区治理。创新妇女组织设置,在全县建立妇女组织153个,妇女工作者达到了2675人,妇女参与社区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持续优化,治理成效显著提高。
以村民自治为载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保障治理质效。漳县健全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工作”四个委员会和“村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公益岗位共管共享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五个村民自治组织,广泛吸纳妇女参与,为治理提质增效,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群众满意是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诉求征集、全程追踪督办促办机制,在村(社区)设立调解室,运用民主协商、“五老”议事等形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管理台账或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以村民小组为网格单元,村(组)干部包抓网格,包户包人,定期走访,掌握动态,广泛收集民生民意,架起党群干部“连心桥”。
以精细化服务为手段。漳县探索建立城乡社区服务场所,在全县5个城市社区,135个农村社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汇党群服务、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等149项内容进驻。建立了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制度,实现“一站式”办理。健全便民生活圈,整合社区教育、养老、商圈、服务保障要素,打造“一刻钟生活圈”,建设百姓大舞台,设立文艺活动圈,搭建居民文娱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文化生活活动。
以强化队伍为保障。漳县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村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年龄、文化程度、女性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制定了村组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村(社区)办公经费足额保障,工资报酬按时发放,打造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村(社区)干部继任。漳县573名村委会成员,女性237名,占41%;年龄35岁以下367名,占64%;文化程度大专以上348名,占61%,为治理质效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二、“五制运作”,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质增效。
漳县建立完善“工作规范化运转、减负增效、“三治”融合、扩大参与、监督制约”五项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探索创新工作措施,紧紧抓住城乡社区治理主脉络,着力打通城乡社区各领域,全过程。
工作规范化运转机制。漳县将以村居务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规范化运转作为为社区治理的第一要务,并纳入县上对乡镇季度考核。在村(居)务公开方面,开展活动公开、内容规范、记录完善。去年以来完成了村务公开目录修订,新建、改建公开栏140个,建微信公开群140个,全面推行村(居)务信息阵地公布、微信可查,群众通过手机即可看到最新村务公开信息,让信息进群,取代“跑腿看”。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细化完善工作流程,一大批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减负增效机制。漳县破解困扰基层、村(社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摘除各类牌子328个,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制定准入清单,明确社区依法履职等项5类15项,依法协助党委政府履职等项6类17项,为社区服务瘦身减负,规范出具证明,建立权责清单,界定应开具证明等项8项,负面等项20项,有效破解社区“万能章”乱象。
“三治”融合机制。漳县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达到“1+1+1>3”的效果,严格落实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等项,完成村民规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小微权利6类65项,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社会组织作用,整治陈规陋习,深化移风易俗,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婆媳互夸会”等评选会议,实施巾国嘉美积分超市兑换文明,深受群众欢迎。
扩大参与机制。漳县以村和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引导各类自治组织、各方力量参与社区“跟着干、抢着干”,最大限度整合治理资源。以县为单位修订“村级议事协商指导目录”,与县政协衔接制定方案、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由村(社区)“两委”牵头妇女组织参加的议事协商制度。去年以来共开展议事协商活动700余次,多元化开展“巾帼乡村振兴”、“妇女之家”完善提升、“巾帼志愿者”服务、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妇女健康及“两癌”检查、“最美家庭”“美丽庭院”“文明家庭”创建、“巾帼共建美丽家园”清洁、“巾帼佳美积分超市”评比等活动,组建志愿队伍56个,登记社区志愿者8000多名,培育本土社会组织59个。
监督制约机制。漳县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体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内部按照“六有”机制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与乡镇纪检组织有效衔接机制。每季度进行村(居)“两委”干部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作为考核评价、评先选优、绩效发放等重要依据。在外部建立督查检查暗访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走深走实。
三、让群众评判,保障城乡社区治理取得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广大居民群众居住在城乡社区,对城乡社区治理有着最直接最直观的感受,最有发言权。漳县牢牢把握提高居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这条主线,构建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建起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完善村居民代表、党员设岗定责联系群众制度,到群众中听民声、办实事,群众事由群众商量,以实际行动收集民意,回应群众关切。在常态化督导检查中,开展村务公开暗访、县级互查互评、第三方评估测评等,都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把评判权交给群众。近年来群众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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