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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全球最佳,打造一流!
近日,广东高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的实施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聚焦审判质效提升,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狠抓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创造更多广东特色司法改革新鲜经验,当好全国司法改革排头兵。深圳法院在健全治理模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再探新路,“港案港调”机制高效化解跨境商事纠纷,“司法+行政”联审加速知识产权保护,生动展现了司法领域改革试点的“先行示范”成效。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其中要求深圳“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对标全球最佳实践,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担当。深圳法院通过试点“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建立专利行政确权与民事诉讼程序协调审理机制等,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以司法之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港案港调”
发挥香港调解组织内地解纷优势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内商业、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融合愈发深入,涉及粤港澳的跨境商事纠纷频现。
在涉及司法领域改革的举措中,《意见》明确指出“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支持深圳依法对特定港澳商事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事实上,深圳法院早已先行先试。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深圳前海法院作为“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首批试点。同年6月,香港调解机构即在深圳成功办结跨境商事纠纷调解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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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5/0630/240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