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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无为”实质是善作为
把“无为”思想作为怠政、懒政的借口,甚为荒唐——
个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怠政”“懒政”,而且把老子的“无为”思想搬出来作为理论根据,甚为荒谬。干部不作为,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也是对老子“无为”思想的曲解。
老子的哲学充满辩证思想。老子论道,始终是从事物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来认识和理解的,从来不会把任何一方面单独割裂出来、孤立起来看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两两之间都是相互依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矛盾共生、相比较而存在的共同体。同样,“无为”也是老子《道德经》的一个范畴,与“为”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为人处事、治国理政的一个方法论,目的是告诫人们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困惑中,处理好“无为”与“为”的关系,达到善行、善为、善治。
老子的“无为”思想,源于所处时代的历史背景,决不是消极的不作为思想,“无为而治”不是不治。老子从“无为”与“为”相互统一、辩证施治的基本思想出发,把二者看作对立统一的两个侧面,如何运用要因时因势因事而择之,不能万变而只用其一。在老子生活的那个具体时空里,针对社会历史现实,老子提出的方案就是止争息战,让百姓回归和谐有序的正常生活,这时在“无为”与“为”之间,“无为”显然成为矛盾解决的主要方面。因此他更多地强调“无为”,指出“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就是让统治者不扰民,让社会回于平静,“复归于朴”,让百姓食甘服美、安居乐俗。因此,老子思想的初衷是要处理好“无为”与“为”的关系,需为时则善为,不为时则不可乱作为。
“不为”与“为”都是善为、积极作为。老子列举了善为的多种情形,形成了关于统治者作为的完整思想体系。一是“爱国治民”的正确政绩观。“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爱国治民,能无为乎?”都是强调治国者(圣人)要以百姓为念,不能骚扰百姓,让人民过上一种自作自息、恬静自怡的生活。二是从细处、易处做起的方法论。“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统治者要善于做小事、容易的事,以小成大,以易克难。三是持之以恒的作为模式。“治大国若烹小鲜”,统治者做事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忌讳朝令夕改,使民无所适从。“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成就大业不可半途而废,要做到敬终如始,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四是做事而不出事的衡量标准。“善建者不拔”“善行,无辙迹”,做事要树立实践标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使今天的成就成为明天的败笔,也不能为做事而搅得鸡犬不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要做到“功成而弗居”,不贪己功,事遂而身退。五是致虚守静的创新精神。道大、逝、远、反,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致虚极,守静笃”“静之徐清”“动之徐生”“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统治者要永远保持谦虚无我的心态,才能走得更远,推陈出新,水流不腐,静久生动,动中守静。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我们强调党员干部要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但这决不是让干部不作为,而是要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处理好“无为”与“为”的关系,做到愿作为、善作为、敢作为。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一方面,要守住不为的底线。不能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另一方面,要抹亮作为的光线。党员干部应当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取意识,用铁的肩膀担负起该担的责任,决不能搞“爱惜羽毛”那一套,要做战士不做绅士,敢于亮剑,敢于斗争,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共产党人担当作为,就是要增进人民福祉,补齐民生短板,“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迈进,“有余以奉天下”。
(作者为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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