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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参与社会治理大有可为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需要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群众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内生动力。而充分发挥民兵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舞台广阔、大有可为。
民兵,来自人民、扎根基层、服务人民。民兵参与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共建的活力、凝聚共治的合力、强化共享的效力,对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各地各级充分发挥民兵人数多、分布广、情况熟等优势,动员和组织民兵积极参加基层治理,担负政策宣传、巡逻劝导、义务劳动、助老服务等任务,成为精神文明的传播队、社会风尚的引领者、抢险救灾的主力军。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无止境。新的时代条件下,推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践行服务人民宗旨,要不断丰富内涵,突出统筹抓建,畅通融入渠道。
要进一步丰富民兵参与基层治理的时代内涵。民兵参与基层治理是服务人民的应有之义,是保障基层政权稳定的具体举措,是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各地各级要充分认识民兵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意义,持续完善民兵参与机制,凝聚共建共治磅礴力量,推动民兵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走深走实。
要进一步统筹民兵和网格员队伍建设。按照便于组织、便于行动、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打破民兵分队建制局限,实行跨区域、跨分队、跨层级的网格员编组模式,最大限度实现力量互补、功能耦合。深化拓展社会治理“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民兵建设领域的运用,实时感知态势,缩短响应时间,提高行动效率。
要进一步拓展参与形式、融入途径。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参与网格化基层治理既可以分队成建制划区包干、也可以民兵单个人分包到户。统筹考虑“两支队伍”的职责属性,重大任务集体行动时,服务保障类工作由军事机关组织指挥,以民兵身份出现;执法监督类任务由执法机关组织指挥,以网格员名义现身。厘清权责界面,形成人武部门统管、编兵单位主管、地方相关部门协管的工作格局。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民兵既是建设者、也是享有者。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挥民兵来自群众、熟悉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民兵主动作为,用心投入、用情服务,合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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