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治理要闻 “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失护”烈士墓修缮一新
“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失护”烈士墓修缮一新
“今年夏天暴雨特别多,洪涝严重,不知道烈士陵园有没有受影响,得去现场看看。”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心里挂念的是烈士陵园是否受到损毁,致力于用检察力量捍卫烈士荣光。
检察官发现烈士陵园安全隐患
日前,宽甸县检察院对县内的6处英烈纪念设施开展了“回头看”。检察官发现因受到暴雨山洪冲刷,双山子革命烈士陵园内多处石板松动凸起、墙面外覆层脱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破坏了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氛围,“失护”烈士墓对发挥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作用造成不良影响。
对此,宽甸县检察院立即立案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对宽甸县双山子镇抗联革命烈士陵园进行有效修缮,恢复烈士陵园的祭扫环境。
近年来,宽甸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英烈保护的监督力度,“益”心捍卫英雄烈士荣誉尊严,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据介绍,宽甸地区英烈纪念设施较多,蕴藏着丰富的红色资源,宽甸县检察院始终把维护英烈名誉荣誉、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2019年以来,共办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针对英烈纪念设施陈旧损坏、垃圾污染、看护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立案办理。为确保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宽甸县检察院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的方式,坚持在监督中磋商,在整改中配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坚持跟踪监督不放松,多次与主管部门领导进行现场办公、实地磋商,全面加强过程监控和结果监督,切实防止决策拖延、程序空转。经过努力,全县6处英烈纪念设施修缮一新,后续管理跟进到位,有效地保护了英烈纪念设施。
责任编辑:CmsTop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4/1017/137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