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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兴安岭打造“公益护边”品牌,守护人民幸福,守护国家未来!

打造“公益护边”品牌 守护国家未来

巍巍兴安,莽莽林海。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考察过的地方,也是迟子建笔下《额尔古纳河右岸》故事里的地方。

“巍巍兴安·公益护边”是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倾力打造的检察文化品牌。提起品牌名称,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兆达感触颇多:“‘巍巍兴安’,是对这片土地的赞美,也是我们守护它的决心;‘公益护边’,则是我们检察履职的直接体现。”“当我们决定以‘巍巍兴安·公益护边’作为兴安检察文化品牌时,心中满是激动与责任。因为我们深知,守护好这片绿色生态,就是守护国家的未来,守护人民的幸福。”

时间回溯到2017年。

甘河,是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的母亲河,河砂资源丰富,一度吸引了不少非法偷砂、采砂队伍,使得河道生态被严重破坏。

分院公益诉讼团队结合甘河流域多年来非法采砂、围堵河道、私搭乱建、违法放牧、非法捕鱼等生态破坏的实际情况,向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呈送甘河治理的专题报告,深入分析甘河流域破坏的原因,提出共同治理、修复的意见。时任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检察机关的整治意见制定修复方案,修复甘河流域生态环境。分院继续跟进甘河生态恢复治理情况,与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会议跟踪问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公益损害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经过当地党委、行署的不懈努力,2017年12月27日,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加格达奇甘河国家湿地公园,甘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根本性改变。

大兴安岭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汤殿民深有体会地说:“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法治与公益的紧密结合。每一起案件的成功办理,都是对环境的一次有力保护,也是对我们检察工作的一次肯定。这种成就感,让我们更加坚定了前行的步伐,也为后续‘巍巍兴安·公益护边’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益心保障 建好建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法治守护、公益为先、绿色发展、边疆安宁’,这十六个字,是我们公益的品牌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工作的指南。”大兴安岭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海斌阐释道,“我们希望通过法治的力量,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既惩治犯罪,又修复生态,让大兴安岭地区的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

分院围绕大兴安岭地区林下资源所涵盖的林地和湿地范围内林木、土壤、野生动植物等林区生态资源开展专项行动,聚焦林木资源,林下土壤和矿物质资源保护等问题。制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建好建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

为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改善城乡人居生存环境,两级院先后开展了“黑土地保护、林地保护、河湖黑臭水体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多个区域性专项活动。

截至目前,已办理黑土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0余件,保护被污染破坏耕地6.7亩,保护被污染的土壤26.9亩,督促清除固体废弃100余吨,恢复清理被污染河湖水域面积20亩,督促清除河湖岸线各类固体废物50余吨,修复湿地面积18.5亩。

多举措联动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2023年10月,在一起案发南京的兴安杜鹃案中,新林区检察院接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协查通报后,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林业部门对野生杜鹃情况详细了解和探讨;与雨花台区检察院、玄武区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公益生态损害赔偿评估事项进行了深入座谈和交流。经“两省”四地沟通协作,判决盗伐倒卖野生兴安杜鹃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共同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5万余元。

同一时期,兴安杜鹃流落到4000公里以外的云南,新林区检察院立即与云南办案机关取得联系,对案件开展核查,最终对盗伐倒卖野生兴安杜鹃案的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决确认生态损害赔偿金人民币4万余元。

如今,29万余元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已用于大兴安岭野生杜鹃生长地区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且还建立了大兴安岭新林区野生珍稀植物司法保护基地“杜鹃谷”。目前,“杜鹃谷”也成为全国游客争相打卡的地方,各方游客在基地受到教育和引导,爱护和保护兴安杜鹃的意识也随之传播、扩散到更广、更远的范围。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境内的南瓮河湿地是我国唯一的寒温带岛状林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大兴安岭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联合区政府、区林业局等部门成立“南瓮河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基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办公室,形成保护合力。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南瓮河湿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野生动物在路边嬉戏觅食的美好画面成为现实。

以机制建设 保障高质效“公益护边”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巍巍兴安·公益护边”品牌已经逐渐走向成熟,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运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摒弃传统行政与司法分离的思维模式,探索政府职能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技术支撑和数据信息共享”等系列工作机制。

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建立了“国有林监测+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强化监测评估与检察衔接,通过数据对比积极发现与破坏原始森林有关的案件线索,形成保护生态屏障最大合力。

充分发挥黑龙江界江源头地域优势,系统推进黑龙江沿江流域上下游、干支流的城乡生活、农业、矿区等污染治理,统筹黑龙江沿边地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促进黑龙江江河流域生态健康发展。

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先后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护河行动30余次,针对违法倾倒污染物、围堵河道、河道采砂、非法捕捞等问题,主动摸排河湖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0余条,立案办理河湖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0余件。2022年大兴安岭检察机关林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获评“全省精品区域性专项”。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4/0908/119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