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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精神加快推进西藏检察工作现代化——西藏全区市分院检察长研讨班在拉萨举行
8月9日,西藏全区市分院检察长研讨班在拉萨举行。研讨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西藏检察改革、加快推进西藏检察工作现代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西藏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出席并作开班讲话。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进一步全面深化西藏检察改革的政治站位。”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西藏检察实践。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助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深化西藏检察改革,以改革精神完善制度机制,以改革气魄履职尽责,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聚焦‘四件大事’,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检察改革。”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聚焦服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更加有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统一指挥、一体办理、深化治理,健全和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带案下基层”制度,创新完善12309民族团结进步“央宗热线”,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生物安全执法司法监督,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惩治力度,推动网络综合治理,坚决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
要聚焦服务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更加有力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贯彻“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体要求,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高质效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主动服务保障西藏“九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罪与非罪界限,加强对利用行政、刑事手段插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监督,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要聚焦服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更加有力助推深化生态文明领域改革。落实和完善生态检察各项机制,推进生态领域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衔接,持续深化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完善跨区域、跨流域检察监督协作,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完善珠峰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检察联络机制;持续推进“亚洲水塔”保护专项行动,探索加强冰川保护检察监督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进一步办理一批有影响的高质效案件,推进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高原生态环境。
要聚焦服务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更加有力助推边疆地区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依法保护群众诉讼权利、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听证的制度机制,完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机制;围绕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完善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机制,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围绕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不断创新检察机关便民利民护民举措,积极参与边境社会治理,持续加强边境村镇检察联络服务。
“完善法律监督工作体系,推进检察履职更加全面协调充分。”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公正执法司法的部署,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系统思维、长期思维、辩证思维,进一步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推动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挥,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
刑事检察要更加注重坚持正确的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全流程监督。
民事检察要跟进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积极推动完善法检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着力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行政检察要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准确把握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案件化办理,稳妥推进。
公益诉讼检察要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切实找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推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积极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依法拓展案件范围,更加注重办案质量。
检察侦查工作要着眼于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严格把握法定条件和程序,组建专门办案力量、优化办案机制,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
“完善公正司法制度机制,坚持不懈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会议要求,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遵循司法工作、检察工作规律,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精准办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以岗明责、以权定责,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办案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检察权运行的重要节点更加严格规范。压实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等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检察业务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用权;对重大监督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规范办案流程。依法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积极探索完善行使调查核实权的范围、方式、程序和规则,推进检察监督办案方式更加规范化。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要求,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着力选拔培养政治过硬、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检察干部。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各市分院检察长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结合助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等重点进行交流发言。研讨班还通报了上半年全区检察工作、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情况以及“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区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高生主持研讨班并在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区纪委监委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强,区党委政法委、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区高级人民法院、拉萨军事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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