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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署合作备忘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促进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署《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内容涉及“诉仲”程序对接、联合普法宣传、双向业务培训以及合作开展调研等方面,以打造国际商事、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优选地为目标,共同促进“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探索诉讼、仲裁相衔接的服务工作机制,切实满足中外当事人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将“诉仲”对接纳入重庆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建设范畴一体推进,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表示,此举将充分发挥诉讼和仲裁在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中各自的优势和特点,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案,有利于更加公平、高效、便捷地化解各类商事纠纷,维护经济社会的祥和与稳定。
“司法和仲裁是国家治理和法治建设中的‘并蒂莲花’,是共同促进保障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更离不开法院大力支持和依法监督。”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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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4/0902/115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