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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检察:以检察之力 让未成年人向阳生长

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党建引领,依托“未央·木兰有约”特色子品牌全面融合“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关爱和守护困境儿童,让受伤的孩子走出阴霾,向阳生长。

一封申请书,开启一段救助困境儿童之路

2026年5月,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来自索珠乡的申请书,在打开信封的同时,一名辖区困境儿童的阴霾也随之呈现在检察机关面前。索珠乡的一名未成年人达某(11周岁),父亲离世,自幼与母亲共同生活。母亲宗某肢体残疾,长年行动不便。当地村委员会认为,该名未成年人母亲的身体状况和经济情况已无法有效履行监护职责,于2026年5月7日向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将达某的抚养权变更为其他亲属。

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双向履职,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和困境群众合法权益。在上级院指导下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的审查工作,但经走访后,却发现未成年人目前唯一的亲属格某,家中还有2名需要抚养的儿童和3名需要赡养的老人,家庭年收入仅4万元,生活压力较大,并不具备抚养达某的条件。

变更抚养权是否真的有利于孩子成长?检察官走访发现,宗某虽然肢体残疾但认知正常,能够履行一名母亲的基本监护职责。达某相比于同龄孩子更能体恤母亲的不易,能够主动帮助母亲承担部分家务和农活,母子俩相依为命,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了解孩子意愿后,检察机关认为,虽然监护人家境拮据,肢体残疾,但孩子对原生家庭有强烈的归属感,完整的亲情陪伴和稳定的心理依恋,对儿童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应当帮助孩子全力守护原生家庭的完整性。为避免简单办案对孩子可能造成的二次创伤,检察机关果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宗某在能力范围内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当地村委会加强对困难家庭的日常关护,有效帮扶宗某提升监护能力。

2026年5月27日,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支持变更抚养权起诉决定,案件的处理结果得到村委充分认可,取得了良好效果。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权案件时,坚持审慎评估,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导向,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原生家庭的完整性,让孩子的成长环境更加温馨、更有温度。

一张入学证,承载着残障儿童的未来之路

为孩子们多做一点,是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守护的初心。检察机关与学校沟通时得知,由于长期承受精神压力和家庭窘困,达某时常目光呆滞、反应迟缓,孩子可能存在智力障碍风险。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立刻协调残联和医疗机构,主动陪同达某前往自治区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就医权。经诊断,达某智力言语二级多重残疾,需系统康复治疗,得知孩子确诊残疾的消息后,母亲泪眼涟涟,这个原本困难的家庭更加风雨飘摇。

如何帮助孩子摆脱多重残疾的困扰,成为摆在当下的一项重要挑战。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在帮助孩子申领残疾证的同时,还积极对接乃东区残联、民政部门,为该户家庭成功申领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山南市“十大民心工程补贴”三项补助,及时纾缓了困境家庭的经济压力。“残疾不能成为孩子休学的理由”,检察机关继续前行,主动对接了辖区的教育资源。2026年8月,达某顺利办理入学,进入山南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专业康复训练和系统教育,特殊儿童获得适配教育矫治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在领取到残疾补助款和特殊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后,达某原本暗淡无光的眼里再次闪现了灵动和希望。检察机关延伸履职,保障特殊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全力守护着每一名孩子的求学之路。

一份帮扶,兜住了困境群众的生活底气

“为困境群众的生活水平兜底”是检察机关延伸履职的最终目标。对于本案母子而言,法律的结虽然解开了,但是真正解决生活的“难”、心里的“盼”,则需要检察机关多走一步、走深一层。为有效帮扶群众摆脱困境,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延伸履职,对症下药、精准发力。主动联系了医疗机构对宗某的残疾等级进行复查评定。宗某虽然早年进行残疾评定,但近年来的身体状况更差,仅靠原有的补贴和低保生活,让这个家庭早已日渐窘困、揭不开锅。

“多元化帮扶才能铺就长远之路”,检察官陪同宗某前往医院复查复评,残疾等级由三级变更为二级,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宗某在乃东区残联、民政部门顺利申领了两项重残补助。此外,检察机关认为宗某的身体情况已经符合接受专业康复护理的条件,在征求个人意愿后,检察官积极对接了民政部门、残疾人康复机构,于2026年8月,协调并安排宗某顺利进入乃东区集中供养中心接受专业康复护理照料,有效减轻困境群众的身心压力,为困境家庭照亮前行之路。

进一步加强残障人群的关爱,检察机关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创建了“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救助衔接、矛盾化解、宣传联动”的部门联动的工作模式,同时12309服务热线主动联合区妇联、民政部门建立“一站式”受理涉残、涉未诉求,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困境残障人群的合法权益。

一份救助,托举起困难家庭的希望之路

保障困境群众权益,是社会不可或缺的温情笔触。在发现涉案家庭经济困难后,乃东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呈报上级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和困境家庭的合法权益。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力指导下,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推进一体化履职,将传统的“坐等申请救助”转变为“依职权主动救助”,对申请人无法提供的材料,主动履职、依法调取,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026年6月,在三级检察机关的通力协作下,向案涉困难家庭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共9万元,切实帮助被救助家庭摆脱困境,也维护了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合力方能久久为功。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将困境家庭的情况一并移送妇联、团委开展社会救助,共发放社会救助金1800元,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有效维护了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0年栉风沐雨,从支持起诉的“全力守护”到司法救助的“精准滴灌”,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关注生存、健康、教育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贴近民生、连接民心,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的成长港湾,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向阳生长。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1106/1131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