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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文 山西给基层老年协会定下五年的规矩

村里和社区里的老年协会,今后该怎么建、怎么管、怎么发挥作用?山西省给出了一份期限明确的操作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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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民政厅网站公开了由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共青团山西省委、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落款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附上《山西省基层老年协会工作指南(试行)》。

七个部门联合署名,本身就说明了这份文件的分工逻辑。基层老年协会一头连着老年人,一头连着村级组织、志愿服务、文明实践和青年工作,单靠民政部门推不动。实施意见据此把责任拆开摆平: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育扶持和工作指导;县级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民政部门承担业务管理、监督与行政执法;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则把协会作为联系和服务老年群众的重要平台,支持其依章程开展活动。

内部治理是这份文件的另一条主线。实施意见提出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会员及老年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协会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严格依章程管理服务。对基层老年协会来说,过去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往往不是活动少,而是账目、议事、选人缺少章法,把这几项写进制度,协会才立得住。

文化建设部分占了不小篇幅。山西把本地历史文化资源纳入其中,提出深入挖掘尧舜德孝文化等三晋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敬老元素,讲好新时代老龄文明故事;依托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中心等阵地开展常态化宣传;挖掘老有所为模范、互助养老典型,营造关心老龄工作的舆论环境;同时依托基层老年协会常态化组织老年文体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品牌。

组织实施环节,文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老龄工作机构把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建立横向沟通、纵向联动的协调机制。党委组织部门、社会工作部门指导协会加强党的建设、建强骨干队伍;社会工作部门还要协同推动志愿服务资源下沉和社区服务力量整合;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指导协会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文件同时提出有计划地培育扶持一批运行规范、服务优良、群众认可的协会和公益服务项目,及时总结基层创新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年有效期,加上一本配套工作指南,这份实施意见想解决的是基层老年协会长期存在的定位模糊问题——既要有章可循,也要有人可依。

来源:综合山西省民政厅网站报道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1102/1121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