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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主任加每季度一次会议 辽宁一部17条条例给街道人大工委立规矩

街道一级没有本级人大,谁来组织辖区内的代表履职、谁来接住群众的意见?辽宁给出的答案是给街道人大工委专门立一部法规。辽宁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审议通过,同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17条,把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质定位、工作职责、人员配备和运行机制逐一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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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里几条硬规定值得细看。人员上,明确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当专职配备,一般从县级人大代表中提名,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免;运行上,规定街道人大工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保障上,要求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职责清单则覆盖宣传贯彻法律法规、联系辖区代表、组织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承担代表选举补选等具体事务。

施行一年多,朝阳双塔区的落地情况可以当作一个观察样本。全区9个街道人大工委完成组织优化,依法任命9名专职工委主任,改变了以往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的做法,解决兼职干部精力分散、履职不到位的老问题。围绕条例梳理出的法定权责,当地出台配套工作规范,完善议事规则、民情收集、视察调研、代表述职、请示报告等制度,把人大工委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之间的权责关系理顺。

阵地和机制同步跟进。全区持续推进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社区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延伸数字人大平台,常态化开展代表接待日、入户走访和专题视察,聚焦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道路维修、养老托育等民生事项,把群众呼声转成监督清单和代表建议,跟踪督办直到落地。各街道人大工委还组织代表参与矛盾调解、普法宣传和隐患排查,让邻里纠纷在社区就地消化。

从一部17条的地方立法,到9个街道的专职队伍,这条路径说明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关键不在条文多少,而在每一条都能对应到人、对应到钱、对应到会议和台账。

来源:综合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报道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1102/1121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