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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亿平方米老房子有了使用规矩 江苏把网格化巡查写进新条例
房子建成交付之后,谁负责、怎么管、隐患怎么发现、危房怎么治,长期缺少一部能贯通全链条的法规。江苏要为这件事立规矩。

新通过的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共7章86条,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第一部专门规范房屋建成后如何安全使用的地方性法规,填补的正是使用环节的制度空白。
立法有现实压力。江苏城镇化起步早、房屋存量大,根据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全省既有房屋总量超过90亿平方米,其中2000年以前建成的占比接近60%。一大批房屋已进入设计使用年限的中后期,构件老化、材料性能衰减、维修不及时等问题集中出现。
更要紧的是使用环节的新情况。装修中拆墙砸柱、擅自加层改建时有发生;把住宅改成商铺、把闲置厂房改成租赁住房的做法不断出现。隐患往往不藏在建造阶段,而藏在日常使用中。
过去并非没有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管控建造环节和保修责任,城乡规划法侧重空间格局治理,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各管一段,电梯、燃气、供水供电也都有专门制度。唯独房屋建成后的使用环节,缺少一部系统性、全链条的地方性法规来贯通,基层在隐患排查整治、危房解危、装修监管中普遍反映没有抓手、缺少依据。
条例的思路因此很明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与相关法律能衔接的衔接、该补充的补充,属于地方事权的作创制性规定,不搞重复立法;把装修这个最容易出事又最难管的环节,以及鉴定、危房治理两个断点,作为制度设计的重心。
基层已经跑通的做法被写进了法规。安全隐患排查、网格化巡查、数字化监管等成熟经验,从部门文件和地方实践升格为法规条款。这意味着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房屋异常情况,有了明确的报告和处理依据,不再是凭经验判断、靠口头提醒。
法规要落地,得先让人听懂。10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广电总台,把解读现场搬进扬州市琼花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专题访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志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朱东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程大林、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陆伟东等参加解读,与居民面对面讲清房子该怎么用、隐患该向谁报。
条例历经三次审议、广泛听取意见。从建造到使用,从排查到解危,把这段此前相对模糊的责任链条接上,是这部法规最关键的一步。
来源:综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汇点报道
责任编辑:基层之治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1102/11209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