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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不能只靠事后追责 前置性治理把功夫下在矛盾冒头之前

11月2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理论版刊发了一篇专题深思,作者是清华大学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文章讨论的是一个近来常被提起的概念:前置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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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判断很明确。新时代以来,走村入户的常态化走访能提前发现矛盾苗头,覆盖街巷的网格化体系能动态感知隐患变化,扎根群众的协商机制能把利益纠纷化解在社区。这三样东西合起来,把治理逻辑从亡羊补牢转向未雨绸缪,推动平安中国建设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由末端处置向前端治理转变。

为什么要把资源往前端挪。文章给出的理由很实在:在基层,矛盾早发现、早处置,化解的成本低、效果好。反过来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付出的代价往往数倍于早期干预。前置性治理顺应的是社会矛盾运动的规律,把治理资源放到源头,避免矛盾在升级过程中不断吸附新的利益相关方。

文章还做了一个比较。西方的治安管理偏重事后惩戒和末端管控,事情发生了才介入,靠处罚形成威慑。前置性治理走的是另一条路:关口前移、源头治理,让平安成为群众可预期、可依靠的常态化保障。文章认为,这是中国之治的鲜明体现。

前端的活谁来干。文章的落点是人人都参与、人人尽责。它引用了一个重要判断: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平安从来不是少数人守护多数人。文章列举了几种已经普及的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持续深化,村民说事、民情恳谈、楼栋议事等做法在各地推开。这些机制的共同作用,是把群众的智慧、力量和资源通过制度化渠道组织起来,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地方说、有人管、有章法办。

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转变。过去讲群众参与,多是从动员的角度出发,强调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前置性治理要求的是把群众变成治理主体,从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从一家独唱变成众人合唱。参与一旦变成权利和习惯,治理的持续性才有保障。

文章没有回避专业力量的作用。它明确,平安既需要专业防范力量,也离不开社会协同和群众参与。两者不是替代关系。网格员的日常巡查、社区民警的警情处置、调解员的专业判断,构成前端治理的骨架;志愿者的邻里守望、居民的线索上报、业委会的日常监督,构成前端治理的血肉。骨架不牢,血肉无所依附;血肉不丰,骨架难以覆盖。

对地方来说,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很具体。前端治理要花钱、要派人、要建机制,短期看不到显性政绩,考核指标也难量化。如果资源仍然按事后处置的绩效来分配,前端就会被长期忽视。文章给出的答案是把制度建设摆在前面: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让前端治理有稳定的资源来源和明确的责任主体。

文章最后落在三个感受上: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三个词不是修辞。矛盾少一件,群众的安全感就多一分;事情早办一天,获得感就实一分。治理成效最终要由居民来评判,这也是前置性治理的落脚点。

来源:综合人民日报报道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1102/1119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