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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湘漓江畔法治扬帆
九十载风雨兼程,红土地温热依旧。
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当一场场纪念活动缓缓拉开帷幕,将人们的思绪拉回到90年前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芙蓉村,悠远的山歌也从苗寨中传了出来。
92年前,红军在灌阳县文市镇玉溪村制定《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以及对苗瑶群众的13条口号,倡导民族团结、平等互助。
1934年12月初,红军长征途经龙胜,在芙蓉村芙蓉寨短暂驻扎,于湾里戏台开展宣传,向当地苗族群众传播革命思想,还在村寨中书写许多标语,宣讲党的民族政策。
当年的民族工作理念,如今融入法治实践,芙蓉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桂林市司法行政系统用心守护、大力弘扬红军长征精神,深耕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以法治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市法治建设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以制度为纲,刚性保护红色资源
位于兴安县界首镇老街的红军堂,湘江战役期间曾是中央红军的临时指挥部。历经修缮,这座纪念设施最大限度保留了原貌,红色遗迹得到稳妥保护。
这得益于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实施。
湘江战役是红军长征中的壮烈一战,136处湘江战役遗存分布在桂北六县,红军战壕、红色标语等遗迹散落在山野、附着于民居,长期处于制度保护的边缘。为破解这一难题,2023年,桂林市出台《桂林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同年12月1日施行,将与湘江战役有关的红色遗存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立法为本,调研先行。早在2022年,桂林市司法局便将该立法项目上报桂林市人民政府,建议列为年度立法审议项目,提前介入立法调研、起草、论证,积极建言献策,前期提出意见建议40余条,后经组织专题研讨,又提出18条修改完善意见,保障草案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法规一经施行,效果立竿见影。
灌阳县新圩镇和睦村下立湾屯蒋氏祠堂,曾是居民操办红白喜事的场所,也是新圩阻击战期间红军的战地救护所。法规实施后,经协商,有关部门为村民置换新的公共场所,将战地救护所旧址永久保护。
以民俗为基,柔性化解矛盾纠纷
桂北山区,油茶和火塘,是当地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件。一碗油茶驱寒除湿;一方火塘做饭取暖、围坐谈心。
92年前,红军路过苗寨、瑶寨、侗寨时,尊重当地风俗,不入户、不扰民,还主动帮村民治病、劈柴挑水。群众深受感动,邀请战士到火塘边烤火、喝油茶取暖。军民鱼水情的佳话,一直在山水间流传。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路。近年来,桂林市司法行政干警传承红色故事,发扬红军不怕苦、不怕难的斗争精神,立足本地民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碗苦茶寻症结,二碗涩茶施良药,三碗油茶聚合力,四碗油茶化前嫌。”资源县河口瑶族乡司法所联动多元力量,邀请村干部、乡贤、族老参与调解,创新推出“四碗油茶”调解工作法,以茶为媒、融情于法,让法理更容易被群众接受。
2023年7月,龙胜江底乡李江村向阳村民小组村民李某来到河口瑶族乡综治中心,请求调解其与河口瑶族乡猴背村赵某的山林土地边界纠纷。调解小组启动“四碗油茶”调解工作法,邀请纠纷当事人和族老“围炉”喝油茶。其间,族老细说山林历史沿革,调解员摆事实讲道理。经过数小时耐心疏导,双方各让一步、握手言和。
在历史矛盾化解工作中,长征精神同样发挥重要作用。
2015年,厦蓉高速公路施工至石塘镇水澄村,太平岩山场约12亩土地涉及征地补偿,该村第4村民小组与第5村民小组发生权属争执,纠纷拉锯11年未能化解。今年3月,由县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和当地政府组成的工作组,把调解现场设在这片承载红色记忆的山场。
1934年11月30日,一支约60人的红军伤员队伍被围追至水澄村附近山上,敌人残忍地将受伤红军推下天坑,其中3名红军战士不堪受辱,英勇跳崖,壮烈牺牲。
工作人员现场讲述红军战士跳崖的英勇事迹,深深打动90岁高龄村民代表肖大学。肖大学劝导大家珍惜如今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在长征精神的感召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渐消解,自愿达成和解。
今年以来,桂林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春第一会”部署要求,聚力攻坚历史矛盾和信访积案化解。截至10月15日,全市已化解历史矛盾纠纷394件,化解率86.40%。其中,重点难点案件化解率92.59%,高风险案件化解率90.48%,跨市纠纷化解率83.33%,总体化解率、高风险案件、“骨头案”和跨市纠纷化解率均处于全区中上水平。
以特色为要,普法宣传有声有色
桂林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化,既丰富了法治建设的文化资源,也给法律传播带来一定挑战。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传承红军一心为民的优良传统,结合本地民俗文化特色,邀请少数民族乡贤、村干部,利用“广西三月三”“四月八”及赶圩日等节点,以唱山歌、拉家常、坐板凳等形式,深入村寨开展宣传活动。
历史的强音,在桂北大地回响。
芙蓉村共有村民492户1860人,苗族人口占98%以上,是典型的苗族聚居传统村落。92年前,红军在这里宣讲民族政策;如今,每逢节假日,“法治山歌”响起,吸引村民和游客驻足聆听。
村里将民族习惯中的“规矩”转化为村规民约,同时融入苗族传统中“打背工”“互助互让”等民族良俗元素。村级公共法律服务依托网格和调解室常态化运行,村民遇到土地、婚姻、邻里等纠纷,能够在村内获得初步的法律指引和调解服务。
近年来,芙蓉村先后获评“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称号,民主法治建设与民族文化传承、乡村治理形成了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根据最新公开信息,桂林市目前共有12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红色文化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将普法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打造以万人界阻击战为代表的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让更多群众享受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带来的红利。基地由长征驿站、红色讲堂、红军营房、红军食堂、生态农产品展销中心、湘江战役红军烈士墓葬保护点、民俗展示体验中心、红色体验区、民族村寨等组成,启用以来已迎来2万余人参观打卡,被评为“桂林市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红军的英雄事迹,同样引领着灌阳县西山瑶族乡下涧村的法治建设进程。
1934年12月,红三十四师在掩护中央红军渡过湘江后奉命东返湘南,师长陈树湘率主力东进,命100团向西佯攻。团长韩伟率30余人边打边退,至下涧村轿顶山时被敌人重重包围。韩伟命令分散突围,自己带5名战士断后掩护,将敌人吸引至崖边,毅然纵身跳崖。韩伟等3人跳崖后幸存,被附近百姓救起。
2019年以来,灌阳县以这一红色资源为依托,在下涧村建设集法治文化场所、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栏、法律读书室、公共法律服务室于一体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村民用山歌和民族舞蹈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山歌普法”“节庆普法”成为村里一道亮丽的风景。2022年7月,这个小山村荣获桂林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称号。
90年前,红军在桂北播下革命火种。90年后,桂林司法行政干警以法治为薪、代代传承,让这片红土地始终保持温热。
长征精神从未褪色,它只是化作一艘历史的巨轮,在桂林秀美山水的法治航程中,继续扬帆。
(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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