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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次偷盗为何没被定罪?那些“烧脑”案件检察官这样办……

你是检察官,可曾办过、讨论过这样“烧脑”的案件——

卷宗比身高,案情错综复杂,法律关系盘根错节,如何抽丝剥茧,抓住核心要义?规则笼统边界模糊,是望文生义照搬法条定性“求稳”,还是深刻领悟法治精神、立法原意,综合运用法治原则定案求准?

常说“法不容情”,又问“天理何在?”办案怎样融天理国法人情于一体,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梳理福建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几起案件可以发现,办案效果好、社会反响好的案例,无不蕴含着“三个善于”的办案理念与价值引领。

抗诉一案,调阅类案类案2000余件

安居,才能安心、安定。

曾经,莆田市黄某等众多购房人因多年有房无证而烦心。维权!他们与当地某房地产公司起冲突,打官司,历时7年。最终,经检察机关抗诉尘埃落定。而今,当事人双方回归安宁,各自安好。

今年4月,这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抗诉案,入选最高检印发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系列典型案例。“这就是一起落实‘三个善于’要求的生动实例。抗诉案件,要求检察官不但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还要有系统思维、全局观念和法治共同体意识,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强化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意识,实现从个案公正到类案公平。”福建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陈锋表示,这是办理该案得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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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黄某等27人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以什么标准支付?原告坚持按合同约定履行,被告认为标准过高。一审判决按公积金贷款利率的50%计算,原告不服判决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申请再审被驳回。

“我们继续走法律程序,寻求解决实质问题。”黄某等人向莆田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福建省检察院介入指导,认为判决支付的违约金与合同约定的标准差额较大,法律适用不当。检察机关还调取了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办理的2000余件同类案件,发现对逾期办证违约金计算标准判决尺度不一,有监督的必要。

宁德市检察院通过抗诉为村集体挽回近千万元损失,村委会委员、村民代表送锦旗致谢.

2022年6月,福建省检察院就该系列案件提出抗诉。再审期间,检察机关协同法院逐案逐户做工作,经过近5个月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等27人在原判决基础上,平均每人再获约7万元的补偿。至此,案结事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错综复杂,检察机关不局限于个案,梳理了该地区的同类案件,针对类案不同判问题依法监督,推动了执法标准的统一。”陈锋认为,这是抗诉促进诉源治理、从源头减少纠纷、防风化险的司法价值所在,也是敢于监督的底气所在。

33次偷盗为何没被定罪?

6月17日19时30分,平和县检察院四楼会议室的灯光照常亮起,每周一的“夜读”开始了。“夜读”中,该院检察官不仅学习新法规、新精神、新理念,还讲办案体会、执法感悟,大家一起交流思想、碰撞观点。

“对李某盗窃作不起诉处理,正是融合了天理国法人情,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这也启示我们办案时要善于把法理情有机统一起来。”围绕当晚“夜读”主题——“如何将‘三个善于’融入办案”,检察官“旧案重提”,分享了一起“小案不小看、不小办”的履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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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的李某,无业无收入,却有酒瘾,没钱买就偷。两个多月在超市偷了33瓶白酒,每瓶6元,总计198元。案发后,李某家人代为赔偿损失。司法解释规定,二年内三次以上盗窃他人财物,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可构成盗窃罪。2022年12月,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对李某该不该定罪?

“盗窃价值不到200元,如果唯次数入罪论处,这个年轻人自此贴上犯罪的标签,对他人生的影响不是一阵子,而是一辈子,这是实施刑罚的目的吗?是办案所要的结果吗?”办案中,检察官这样问自己。

对“多次盗窃”行为是否以盗窃罪论处,要综合考虑盗窃的对象、方式以及已经取得财物数额等情节,纵观李某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金额及危害后果,其行为符合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检察官分析道。

平和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维护军属合法权益,部队代表送来锦旗致谢

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李某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起诉。“今后,我一定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2023年3月2日,平和县检察院对李某宣布不起诉决定,李某表示深深的忏悔。

刑事不追究,不代表不担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对李某行政拘留十五日。“此案一年多了,李某吸取了教训,没有再盗窃过。”检察官说。

“该案解决的就是简单办案、机械执法问题。”在平和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国盛看来,办理的案件于法周延、于理有据、于情不悖,契合法治精神,以良法善治达到最佳办案效果,彰显了检察担当。

在司法全过程做实“三个善于”

“化解这起信访申诉案件,关键是能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找到症结所在,多种化解措施、救济渠道并举,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6月14日,福建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举行“深学争优岗位练兵”活动,以干警汇报案件、现场观摩、领导点评方式,检阅高质效履职办案情况。

该部主任吴展翼介绍,信访积案往往跨部门、跨领域,多种法律关系相交织,息诉化解不易。控申部门按照“学、练、训、赛、评”有机融合总要求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此次交给6名干警承办的6件刑事申诉案较为复杂,并限时办理,是对他们运用“三个善于”办案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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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三个善于”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以高质效办案厚植“三个善于”新理念,福建省检察院抓住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这一契机,打出系列“组合拳”,部署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常态化、虚假诉讼监督、酒驾案件专项监督等多个“小专项”,引领推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

为做到“三个善于”,福建省检察机关除深化内部一体履职外,还注重加强外部联动。该省检察院与执法司法机关及相关行政部门联动,建机制、定规则,协同履职,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与福建省高院、福建海警局制发《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明确此类案件取证重点、证据裁判及刑事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等原则、规程;三家单位还就加强海上刑事案件工作,围绕案件管辖、非法采运海砂罪名适用等事项,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对盗采海砂从海上到陆上全方位、全链条打击整治形成合力。

——加大打击虚假诉讼力度,联合福建省高院、省公安厅建立虚假诉讼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监督流程等协作配合长效机制,要求法官、检察官擦亮眼睛,洞察异常情况下可能隐藏着的假官司,让捏造假官司者“吃官司”。

——为优化营商环境,与福建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对“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违法行为处罚问题,包括可酌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减轻处罚幅度等进行细化,统一执法和裁判尺度,避免“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

今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省高院举行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围绕当前影响和制约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探讨、交换意见,就7项议题达成系列共识,更加突出顶层设计与实践路径的针对性、引领性、协同性,一体推进高质效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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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三个善于’理念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以一体推进高质效履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6月18日,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为学员作辅导报告,深入解读“三个善于”的基本内涵、指导意义、实践要求。

将“三个善于”理念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于效,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实更快些,福建省检察机关以上率下,引领示范,自信且自觉。

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4/0823/110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