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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企安商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广东东莞这样做
广东东莞今年初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如今在批量“制造”高科技企业:目前拥有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万多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12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9家……
近年来,东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法治赋能科技创新发展,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助力东莞成为享誉世界的“智造”名城。
高效调解 为高新技术企业纾困
某通信科技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光纤通信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58项专利和46个资质证书,其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电力、铁路等相关领域,并出口远销海外多个国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然而,由于市场发生变化,通信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断裂,拖欠了某木业公司货款329万余元。2022年7月,木业公司将通信公司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案件来到了东莞第三法院清溪人民法庭法官白琼的手中。“被告为高科技企业,也不是恶意拖欠货款,如果因为一纸判决带来更多的资金问题,以后企业想发展都难了。”经过认真研判,她决定安排双方进行调解。
“公司现在确实是困难,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能不能分期付款?”调解过程中,通信公司负责人恳切地说。
白琼也向木业公司讲清楚通信公司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还款的诚意,劝导双方进一步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同时,她建议,可以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若通信公司没有按期支付款项,则需要向木业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从而消除木业公司的顾虑。
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通信公司向木业公司支付第一期货款150万元,其余货款分3期支付。
“货款已经全部还清了,现在公司没有后顾之忧,已经逐步走上正轨了,感谢法官!”在白琼电话回访通信公司负责人时,对方连连表示感谢。
该案的成功调解,离不开东莞法院在诉前调解方面的暖企举措。近年来,东莞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将企业“需求清单”变成法院“履职清单”,不断深化诉调对接“1﹢2﹢3”机制,即一个诉调对接中心,线上线下两个平台,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三大调解队伍,并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的联动协作,推动更多涉企纠纷妥善化解。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诉前成功化解涉企纠纷近4万件,盘活资金近900亿元。
善意执行 助智能装备公司渡过难关
“感谢法官,让我们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达成和解,今后公司能更顺利地实现转型升级了!”今年6月,某智能装备公司负责人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法官回访时由衷地表示。
2022年8月,松山湖法庭接到一系列涉及公积金补缴的案件,某智能装备公司欠缴近300名员工的公积金欠款约515万元。
执行法官黄道东到企业现场走访发现,该公司是一家集高端智能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5G产业链、机械制造、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发展进入广东制造业500强,是行内的龙头企业。
公司负责人坦言,受国内外市场波动等多重影响,企业面临经营困境,正处于业务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时期,暂时无法补缴公积金款项。
一边是迫切需要保障近300名员工的合法权益,一边是护航科技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如此具有发展潜力,法院要想办法挽救。”黄道东表示。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松山湖法庭依托东莞第一法院搭建的府院联动纠纷解决机制,联合政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就案件已控制的财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阐释说理。
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装备公司的第一笔款项100万元已径付申请执行人。
此外,鉴于装备公司的诚信履行行为,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黄道东还为该公司解除限制消费和失信名单,帮助企业重塑社会信用,为企业的复苏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这是东莞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护航企业更好发展的一个缩影。东莞法院打造助企安商“善执体系”,开展暖企助企专项行动,组合精准和解、预处罚、宽限期、活查封等“柔”性执法措施,“一企一策”强化司法政策和措施供给,为企业解忧纾困,努力实现“执行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的涉企案件1786件,执行到位金额超22亿元。
司法赋能 让“病企”蝶变重生
企业的研发生产往往需要时间,但市场的诸多不稳定因素可能会让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某精密夹具公司因品牌战略调整,近年来投入了大量资金研发新产品,却因后期订单锐减导致资金链断裂,深陷债务泥潭。2023年5月,债权人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
为更好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承办法官钟丽丽前往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到精密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32项实用新型专利。
“如果能够继续经营下去,我们明年还会引进一批价值500万元的先进设备,招纳更多技术人才。”现场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道。
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后,没有指定管理人直接接管精密公司,而是采取了由精密公司继续自主经营、管理人和法院加强监管的方式。
“大多数管理人不具备该公司经营所需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自主经营是最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重整成功的途径。”钟丽丽介绍道。
同时,法院迅速指导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债务人及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不断调整细化出资人权益等问题,高质量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今年3月,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获高票顺利通过。
至此,精密公司得以“重生”,获得重整投资人注资近300万元,优先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按4.39%比例清偿。
“自重整以来,公司不断优化生产流程,经营成本降低了38%,到今年5月已经创造了520多万元的营业收入!”精密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表示。
这是东莞法院灵活调整重整方式、为濒危企业纾困解难的生动实践。东莞法院制定破产重整标准及工作指引,积极探索预重整制度,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打好“自主经营”和“司法监管”组合拳,为“病企”把脉开方提供司法支持,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的救治功能,帮助陷入困境但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燃生机,有效实现债权人、债务人、职工等主体的多方共赢。
近三年来,东莞法院累计审结破产案件624件,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成功挽救了30家仍有市场潜力的高负债企业,为企业重生蓄势赋能,推动存量资产变成东莞经济持续增长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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