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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努力推进平安兴安建设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坚持“打击与宣传同步、治标与治本并重”,把宣传发动作为凝聚社会共识、动员群众参与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构建起“阵地宣传+入户宣讲+新媒体传播”的立体化、常态化宣传格局,推动深化扫黑除恶法治理念落地生根。

守好固定阵地 让宣传“随处可见”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把宣传阵地建在群众身边,将深化扫黑除恶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场景。依托公安窗口、警务站、派出所大厅等场所常态播放宣传内容、张贴举报方式,实现定点宣传与常态宣传无缝衔接。全区公安机关充分利用辖区广场、商圈、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
加区公安局统筹各警种力量,深入社区、商铺和摊贩集中区域,发放手册、现场答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软暴力催收等涉黑涉恶特征,公布举报渠道,以案释法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漠河市公安局创新打造“极光下的守护”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各警种联动履职,打造特色普法展区,以沉浸式、互动式、全覆盖的创新普法模式吸引群众、游客参与。新林区公安局深入火车站、客运站、商超、宾馆、饭店等场所,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张贴海报、集中宣讲,拆解软暴力催收、职业索赔、网络套路贷等涉黑涉恶手法,以案释法,公布举报渠道,鼓励检举。

延伸基层触角 让宣传“入户到人”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乡村、林场、商户等地,聚焦老年群体、个体商户、基层群众等,开展送法上门、入户宣讲、集市普法等零距离活动。民警围绕电信诈骗、民间借贷、养老诈骗等民生场景以案释法,把法治宣传延伸到基层最小单元。
图强森林分局在宣传中,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有组织犯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聚焦“六霸”突出乱象,讲解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醒群众警惕身边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塔河县公安局通过流动普法和入户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畅通线索举报渠道,耐心回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鼓励群众主动发现、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使宣传触角延伸到户、辐射带动成片,确保宣传全方位无死角。韩家园森林分局针对工程项目集中、务工人员密集区域,靶向宣传、逐企摸排,解读“砂霸”“矿霸”等“六霸”特征及法律后果,公示举报渠道,细致排查行业乱象与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拓展线上渠道 让宣传“全域触达”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积极拓展线上宣传阵地,依托电子屏、公众号等线上载体,搭建一体化普法宣传矩阵,精准推送法律条文解读、线索举报指南等内容,用图文、政策图解等形式,实现全民触达。
呼中区公安局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同步发力,线上通过社区微信群、居民联络群推送深化扫黑除恶宣传海报、短视频,线下走进集市、商户、企业讲解深化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引导居民、商户、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抵制黑恶势力。阿木尔森林分局充分发挥“网格+警格+林格”机制优势,积极联动社区网格员、“蓝莓义警”等基层群防力量,下沉一线、贴近群众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松岭区公安局在宣传中发放深化扫黑除恶主题纸抽、环保布袋以及普法宣传册、漫画宣传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解读扫黑除恶常态化政策要求与法律规定。
健全常态机制 推动宣传提质增效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注重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把传统方式与创新手段结合起来,把普遍宣传与精准普法结合起来,推动扫黑除恶宣传从“阶段性发动”向“常态化运行”转变。通过阵地宣传、入户宣讲、新媒体传播等多种方式协同发力,既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又增强了群众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特征的识别能力和举报意识,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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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0918/10402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