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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生态环境部全力推动思路、方法、手段创新,顺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要求,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图为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对四省一市(包括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企业开展无人机巡查,核实重点污染源企业停(限)产的落实情况。邓佳 摄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提出了系统性的安排。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后,中央出台的首个聚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文件。
环境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抓住首要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1 抓住关键少数,牵住“牛鼻子”,持续压实主体责任
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一条重要经验。在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同样需要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组织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督促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在党和国家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政治能力。”围绕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如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2020年工作提出要求。
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靠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压实主体责任,关键要提高关键少数的思想认识水平。针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力度、广度、深度上还存在差距等问题,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牢牢盯住驻在部门党组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部党组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提高政治能力,提升监管水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推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根本遵循。在学习上,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通过督促部党组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党员干部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认识;在宣传上,强调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在贯彻上,强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要求在各项工作部署中全面贯彻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其中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推动环境治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在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协助党组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完善“一岗双责”运行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保持与驻厅党组书记经常性沟通,直面问题,提醒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其实,不管是督促部党组统筹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是全程监督机构改革工作,督促把机构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或是监督依法履职依法行政,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都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这个关键,推动落实落细主体责任。
谈及推动健全完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监督。推动部党组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加强对部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的监督。
2 下沉一线,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调查的广度、深度、韧度,决定了监督的力度。
“一年多来,我到驻在部门近40个司局单位开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生态环保铁军’调研”“我们针对督察问责审核中把关过细,以及有的地方不同程度存在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深入调研、全程紧盯,既走访地方纪委监委,也与地方环保厅局交流,了解情况,梳理问题,还专门听取了被问责对象的意见,提出了充分发挥督察对象问责主体作用,做到科学精准规范严肃问责的建议”……日前,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在介绍一年来的工作做法时,“调研”是一个高频词。
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把调查研究当做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近年,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深入基层调研,落实“调研也是监督”的要求,形成了监督发现问题的制度机制。
2018年以来,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全覆盖赴驻在部门司局单位开展调研,约谈司局级干部500多人次;坚持与部党组四项协调机制、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内监督职责报告制度、生态环境部专兼职纪检干部落实党内监督职责报告制度、驻部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联系人制度,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拓宽了了解驻在部门干部思想状态、听取意见建议的渠道,不断提高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
调研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在推进环境治理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延伸触角,做实主动监督、靠前监督,通过实施“蹲点式”调研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方式,提高监督质效。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以普通人身份深入生态环境具体业务办理一线的方式,力求在一线发现生态环保领域存在的症结和作风问题,继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监督向深入、日常、主动转变。
不仅如此,在推动环境治理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深入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比如,有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要求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走在前、做表率。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设立“初心讲堂”等学习平台,邀请环境保护一线的党员干部交流经验,畅谈体会,这些都是对情况摸底的另一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同时要求通过跟踪监督检查、现场蹲点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靠前监督,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
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对调研工作极其重视,要求每名干部每年围绕监督方面的基层调研不少于30个工作日,坚决杜绝坐在办公室搞监督、不接触监督对象搞监督,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3 贯通各类监督,推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只有将各种监督方式融会贯通、形成合力,才能让监督更加精准高效、常态长效。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监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挥作用,是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要抓手。针对督察队伍人员来源广、数量多,廉政风险高的问题,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协助部党组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每批督察开始前,都通过媒体公开驻部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受理方式,公布纪律规定,推动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为督察拉起了纪律红线。
此外,驻部纪检监察组还监督指导驻在部门机关纪检组织加强对参与强化监督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他们建立对派出人员行前提醒、事中监管、事后自查的机制。多措并举,切实强化了参加强化监督工作人员廉政意识,形成互相监督提醒的良好风气。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回头看”并进行反馈后,该区协调联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边督边改工作监督检查组,重点对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复核。自治区纪委监委作为监督检查组成员,参加实地监督检查复核工作。监督检查整合多方力量,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核查账目、实地走访查看印证、座谈约谈访谈、梳理研究,努力把问题查得“全、准、实”。
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第一职责,构建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监督、重点领域监督、作风监督、巡察监督、日常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突出政治监督,2019年以来,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察访14次、督导调研16次,召开调度座谈会21次。通过强化监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围绕《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抓住关键少数,分类监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的监督指导,夯实精准监督的基础,形成监督合力,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强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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