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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线面结合 为社区矫正对象注入“心”力量——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心理健康工作实践
社区矫正对象因犯罪经历、社会偏见、家庭压力等多重因素,普遍存在心理困惑、认知偏差等问题,若缺乏科学有效的心理干预,极易引发再犯罪风险。为切实破解这一难题,黑龙江省司法厅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点线面结合”工作模式,聚焦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服务核心需求,从制度、机制、阵地、队伍、资源、服务等多维度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不断完善心理帮扶体系、提升矫正专业化水平,为社区矫正对象注入“心”力量,点亮回归路。
一、夯实三个“点”,筑牢社区矫正心理健康工作“心”基础
(一)夯实制度建设“支撑点”,实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让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都能重塑新生、主动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为核心牵引,精准对接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帮扶多元需求,先后出台《黑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心理矫治纳入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核心内容,细化心理帮扶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推动心理矫治与法治、道德教育以及就学、就业帮扶有机融合。联合省卫健委制定《黑龙江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援助、辅导场所建设、转介机制完善、服务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明确具体工作方法、实施路径和责任主体,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构建起“心理教育+风险防控”双轮驱动的心理帮扶工作体系,确保心理矫治工作贯穿社区矫正全过程、各环节。
(二)夯实机制健全“保障点”,实现精准防控、闭环管理
聚焦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风险排查、干预、管控、帮扶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全程干预、全位帮扶、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心理帮扶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精准施策”转变。依托标准化心理测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初步圈定存在心理风险重点群体。结合入户走访、一对一心理访谈、家属座谈、邻里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精准锁定心理风险隐患,建立个性化心理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积极联动司法行政系统、卫生健康部门、专业医疗机构等力量,组织选派监狱警察、心理医生、专业心理咨询师等骨干力量,组建专业化心理帮扶队伍,切实做好及时“疏心”、协同“育心”、精准“护心”大文章,推动心理帮扶与风险防控深度融合。
(三)夯实阵地建设“突破点”,实现硬件达标、服务提质
以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抓手,坚持“实用化、专业化、人性化”原则,不断完善心理服务阵地硬件设施、优化服务环境,让社区矫正对象“有地方倾诉、有渠道疏导、有场所放松”。在社区矫正中心规范设立心理咨询室、情绪宣泄室、心理解压室等专用场所,统一配备心理沙盘、宣泄人偶、心理自助测评仪、VR减压舱等专业心理设备,全面引入SCL90心理测评系统,实现心理测评、情绪疏导、压力缓解、危机干预等功能全覆盖,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便捷化的心理服务。创新打造“绿色小菜园”“彩虹小农场”等生态心理疏导基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农事劳动、园艺种植,在劳作中舒展筋骨、净化心灵、缓解压力、重塑信心,实现“以劳润心、以劳促矫、以劳助归”工作目标,让心理矫治更具温度、更接地气。

二、画实三条“线”,规划社区矫正心理健康工作“心”路径
(一)画实执法队伍心理专业人才培养“高标线”,强化内生动力
鼓励、支持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逐步提升队伍专业水平,增强工作内生动力。选派具有丰富心理健康工作实践经验的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指导基层开展心理帮扶工作。动员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加入社区矫正小组,充实基层心理帮扶力量,形成“专业人员引领、基层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已有18位社区矫正工作者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247名监狱、戒毒警察被选派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紧盯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态,积极打造“一心向阳”生态圈,全力守护矫正对象“心”成长,推动心理干预工作融入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全过程。
(二)画实整合系统内资源“基准线”,凝聚工作合力
积极引导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加强与本地强制隔离戒毒所协作配合,依托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熟的心理矫治资源和专业工作队伍,打造专业化心理健康服务基地。其中,绥化、密山、东宁市社区矫正机构率先发力,设立“沉浸式”心理健康服务基地,借鉴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矫治成熟经验,开展心理测评、情绪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有效提升了当地社区矫正心理健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拓宽了心理帮扶工作路径。
(三)画实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心理健康工作“外援线”,拓宽服务渠道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构建“司法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心理帮扶工作格局。与哈尔滨工程大学深度合作,设立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依托高校心理专业优势,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人一案”个性化心理健康服务;与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联合建立协调转介便捷机制,为有肇事肇祸行为风险或者患有心理、精神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开设会诊、检查和治疗就医的便捷通道,提供及时、高效的转介、诊断和治疗服务,实现了心理帮扶与医疗服务的无缝衔接。

三、铺实三个“面”,提升社区矫正心理健康工作“心”力量
(一)铺实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覆盖面”,实现双向赋能
坚持“关爱社区矫正对象与关爱执法同志同步发力”工作理念,深刻认识到一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肩负责任重、管理对象多、面临考验大,其心理健康状态直接影响工作质效。为此,哈尔滨等多地探索“先育己再助人”工作模式,定期邀请心理医生、心理咨询师为执法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专题讲座,在缓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压力的同时,传授解决心理问题的小技巧、纾解心理困境的小妙招,既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也提升了工作人员识别、应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问题的专业能力,实现了“自身赋能”与“帮扶能力提升”双向促进。同时,持续扩大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知识普及覆盖面,通过专题讲座、手册发放、线上推送、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心理调适技巧,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自身心理问题,提升自我疏导、自我调节能力,引导其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
(二)铺实拓展心理健康品牌“服务面”,强化示范引领
注重品牌引领作用,全省统一使用“从‘心’启航”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及标识,形成“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鼓励、引导各市(地)、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利用本地资源打造符合地域特点、贴合群众需求的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项目,形成“全省有品牌、各地有特色”良好局面。省司法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协作意见》,建立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社区矫正机制,精准对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需求,开展个性化心理帮扶;鸡西市司法局以“明新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教育基地”为依托,整合心理咨询工作室,调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建信心、消除心理壁垒;黑河市司法局与市妇联创建“青苹果课堂”品牌,聚焦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疏导、权益保护等服务,着力关爱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双鸭山市与民盟双鸭山市委员会携手成立社区矫正“黄丝带帮教”基地,聚智聚力策划开展心理帮教项目,针对性化解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困惑,预防“心理流感”,切实以品牌建设引领心理帮扶工作提质增效。
(三)铺实开创“暖心”帮扶点亮归途“新局面”,彰显司法温度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建成323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为心理帮扶、教育矫治、就业帮扶提供坚实阵地支撑。不断壮大社会参与力量,现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1059名、社会志愿者1.3万名,形成了“专业力量+社会力量”协同帮扶的良好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以来,累计开展集体教育4万余人次、个别教育1.38万人次、公益活动3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309人次、指导就业就学458人次,切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就业中的实际困难,缓解了心理压力,增强了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真正实现了从“接受矫正”到“融入社会”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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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jicengzhizhi.com/2026/0910/102070.shtml
